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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有趣的現象...

現在當警察真辛苦

抓違停的還要被說停紅線

如是這樣標準

要記住。如你家需要救護車救亡

千萬要請救護車先找好停車位停好停滿才走過去你家救人

反正救不救到是你家的事,死的又不是救護員

也要記得如你家失火

要請消防車找停車位停好停滿才拉水線滅火

反正你家燒光又不是消防員的問題

記得要用同樣標準喔

別只針對警察抓違停
依據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設置規則第168條規定
禁止停車線(黃線)之禁止時間為每日上午7點至晚間8點

所以.看不出來有趣的是在那個點?
依法行事 可以告訴我哪邊有錯?
你的思維讓人難以理解


yulunlin wrote:
一個禮拜前路過看到2...(恕刪)


真正有趣的是你~~

第113條
執行公務可免
另外會違停的地方通常已經沒有停車位了
最後一盞燈 wrote:
看到您貼的這二張照片...(恕刪)
神奇天鵝 wrote:
社會上多一點這種人,肯定能改善交通亂象 !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5231730
樓主臉有點腫 , 大家打小力一點 ~

哇哈哈哈哈!真是超有趣的連結,感謝您費心提供,最後再感謝拍照檢舉的熱心民眾。




double minus wrote:
看到樓主對時間預估...(恕刪)


只能說,細心啊,
停在紅線的警車取締停在黃線的機車
這種現象果真有趣,警察辛苦您了,加油~
yulunlin wrote: 一個禮拜前路過看到2...(恕刪)


有趣1警察服裝不整,不戴帽

有趣2是警察站在車道上開單

有趣3警車旁有個女的站在車道旁沒勸導開單

有趣4警車旁店家垃圾放路上沒勸導開單

有趣5警車臨停沒打燈

有趣有趣有趣

更有趣的是看到這樣寫;我自已都想打自已了



另外有趣的是其實我就是不爽警察,為怕寫太明,才用有趣當晃子!
yulunlin wrote:
一個禮拜前路過看到2...(恕刪)


警察要抓壞人, 逆向, 闖紅燈, 跨越雙黃線都可以.

停紅線? 小菜一碟.

想必樓主收了罰單? 恭喜!

警察加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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