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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7/20車禍行車紀錄肇責比例、路權、交通違規、法律途徑相關問題

冷涼~卡好 wrote:
所以您很懂法律?佩服...(恕刪)


肇事逃逸係指發生交通事故後,肇事者對於傷、亡之被害人或毀損車輛、物品,沒 有立即採取救護或其他必要措施,也沒有向警察機關報案,即逕行逃離現場的情形。

民國102年(2013年)6月11日修正 刑法第185-4條規定(肇事逃逸罪):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再來也沒有以民逼刑這說法好嗎?
你要講的是以刑逼民吧...

顧名思義,就是利用刑事訴訟的程序,來達到迫使對方答應自己在民事上的請求或主張的一種手段;但這四個字並不是法律專有名詞。

一般人由於法律資訊的不對稱,都有害怕坐牢被告的心態,有法律糾紛的當事人,如果一方為了達到自己的某種目的,在他方不肯「乖乖就範」的時候,就有可能想方設法地在糾紛發生及處理的過程中,另闢蹊徑~「尋找」或「製造」一些不利對方的事實,再以此事實做為對方涉嫌刑事犯罪的依據,對之加以提告,這就是所謂的以刑逼民。

【以刑逼民是一種手段,不是目的】

除非是重大刑案,基於被害人的報復心理,非要被告接受國家法律的制裁不可外;一般人會運用到以刑逼民,目的都是為了要解決原有的私權糾紛,並不是真的想要被告的人去吃牢飯。

所以我們說,以刑逼民的做法,大多是為了達成原有糾紛的解決而採取的手段,國家刑罰對於被告犯罪行為的制裁,並不是當事人真正想要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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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有很懂法律,小弟才疏學淺,只有高職畢業的程度,但一些基本的「法律常識」也還是有的
建議你要告別人之前,先問問專業律師或是警察,再不然上網搜尋一下資料

不要胡扯什麼對方不理你就變成肇事逃逸...

你如果沒上過法院提過訴訟,建議你儘早詢問專業律師

你可以主張你的訴求,但要有憑有據,引用正確的法條規定來提告,法官才會判你勝訴
剛剛再次看了影片,在碰撞前,樓主的車子往中間偏過去。
如果樓主能維持原來行車軌跡,甚至做出閃躲動作向右偏,或許碰撞就不會發生。

jason 567 wrote:
機車騎法是不對但為...(恕刪)


前面有回應過其他網友
這是行車紀錄器視角 不是我的
我 被對向最後那台計程車擋住了 完全看不到那台機車
而且我看了很多遍 我真的有加速嗎?

Monster696 wrote:
肇事逃逸係指發生交...(恕刪)


其實每次發生事情PO文討論到最後
好像都會變這樣
我明明是錯比較少那方 就是會有一群酸民 雞蛋裡挑骨頭 搞得好像錯的比較多的是我.....
你想 今天如果對方拿出誠意 好好跟我談 不要第二天起就人間蒸發
我會需要以刑逼民嗎???可不可以弄清楚事情的順序、是非對錯....
再來,您自己轉貼的文不是寫了,這只是一個過程、手段、不是最終目的

我也敢在這裡跟您說,如果我告他肇逃,警察願意受理,就算告不成
這位機車仁兄要反告我誣告,一樣告不成 因為審理的人會說對方當初會堅持要告你這條
是因為你先口頭答應要和解、隔天卻開始不聯絡....所以.....

如果您不相信,我們可以來跟所有01網友打個賭,看最後事情是像誰說的那樣,輸的人請這討論串所有網友吃雞排
您有興趣嗎?

我書也讀不高,只有夜四技肄業,但是在知名企業當過小小客服專員、開過幾次消保協調會、被告及原告身分上過幾次法院開偵查庭
的經驗 所有的法律常識都是谷歌自己做功課或打0800免費法律諮詢問來的

目前沒有前科紀錄

如果小弟的提議您有興趣,再私訊我一下 也感謝您提供的資訊及理性的討論。

冷涼~卡好 wrote:
其實每次發生事情PO...(恕刪)


其實每次發生車禍都看到一堆沒知識的上來取暖結果被炮的亂七八糟的
如果你有報警,警察到現場時對方已經先行離去,告他肇逃告的成
但反之如果你沒報警,雙方自己私下和解
要告肇逃就告不成

要賭雞排這種事我是很樂意阿
那你要不要先PO出提告證明阿?

不要被打臉就開始扯什麼酸民
我才懶的酸你

是對方不予理會,關肇逃什麼事?
這就像跟對方起口角爭執,你覺得我不跟你道歉,就告我強姦你一樣沒品

是說要不要連我一起告?法律大神!
通常PO主張硬一點, 或是不懂別人話中的函意. 就會被炮.

有時支持和反對方也會互摃...

老實說, PO 最後大概佔不到什麼好處

(例如: 可以讓對方得到教訓, 事後回想. 好像自己浪費時間)

開車小心點避免事故才是最佳原則.

PS: 肇事逃逸罪的要件要搞清楚.... :P

Monster696 wrote:
其實每次發生車禍都...(恕刪)

沒知識的是誰啊?
都說幾次了,我是氣對方先口頭說要和解、事後又蓄意不聯絡這件事!
才說要告他肇逃,告不告的成,跟他有沒有肇逃、我可不可以告他這條
有關係嗎?
不然您就回答我,他沒肇逃、我就不能告他這條嗎?
又不敢直接回答我的問題,只會一直跳針
也沒辦法說服我認同您的觀點啊!

另外您真的不要對號入座,我上一篇回文還向您致謝,感謝您的理性討論呢?
怎麼會認為您是酸民呢?如果您是的話,我就直接無視了,何需浪費生命跟您在這打字呢?
不過如果您自己認為自己是酸民的話,那我就沒辦法了,我尊重您的想法!

後來跟在產險公司上班的朋友討論,已經先到法院提告民事訴狀了
後續會走支付命令的方式來向對方求償(如果對方還是不出面)

所以01網友們這次暫時沒辦法吃到您請的雞排了、真是可惜

連您一起告?我想不到要告您什麼點欸
網路上討論遇到跟我觀念不同的發文者、回文試圖激怒他告我失敗 這樣可以告嗎?

我試著揣摩您的想法 對方沒這樣做 你就不能告他這條

我不是法律大神啦 是的話 就不會上來向網友們請益了

您真的過獎了 反倒是您 讓小弟學到好多 例如:對方沒這樣做 你就不能告他這條

whathell wrote:
通常PO主張硬一點...(恕刪)


態度很重要
我也可以自己塗牛屎 如果對方態度良好的話

但是不聯絡 跟個龜孫子一樣 算什麼男人?

明明自己理虧 還逃避

哈 如同我回樓上的文

不是因為搞不清楚能不能告哪條 而告

而是因為花錢消災或許太便宜對方

弄個有機會背上前科的刑事告訴

或許那個人得到教訓 以後就不敢那樣騎車了

當然我沒注意到對方我也有錯喔 比例問題而已
當然我沒注意到對方我也有錯喔 比例問題而已
當然我沒注意到對方我也有錯喔 比例問題而已
冷涼~卡好 wrote:
沒知識的是誰啊?都說...(恕刪)


總算是有個有知識告訴你該如何處理這件行車糾紛
你開頭問的我就誠實的回答你
沒知識的是你啊難不成是我?

你上法院告他,請求支付命令是正確的做法,雙方有私下和解的情形就是告這個啊

你們當事人雙方都沒報警
告肇逃就是沒知識

這樣你懂你的愚蠢在哪裡了嗎?

小弟已經私訊要賭雞排我很樂意啊
麻煩請你先提告對方你所謂的「肇事逃逸」
並附上提告證據

法院判你贏我就賠雞排

不要再那邊講一堆幹話結果自己沒報警沒證據搞不清楚就要亂告肇事逃逸

告訴你這樣不可行還硬凹以刑逼民

真的秀下限了這篇
冷涼~卡好 wrote:
不是心臟大顆是我來不...(恕刪)


你一年真的有開到5W km?
這種騎車方式,
我光只開上下班,
一年約1W KM,
就幾乎每天都會看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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