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rbsve wrote:http://join...(恕刪) 這個社會就是要有腦袋正常和腦袋不正常的人相互並行者...而很慶幸的是通常腦袋正常的人存在於多數,並有正確的觀念才可以讓這個世界繼續走下去...
除非遇到檢舉魔人,不然,請違規者轉個念:你遇到貴人了啊!人家願意無償指正我們,感謝都來不及,還上網抱怨?人有沒有品,就在這裡分野。不過,檢舉魔人惡意陷人於罪,比交通違規還可惡!!!應該嚴逞,建議以誣告罪論處,讓他坐幾個月大牢,好好反省反省。另外,不同意發放檢舉獎金。但,如果能把年度全國總獎金的1%拿來抽獎,這樣既可鼓勵檢舉真正違規,又可以避免有人把檢舉當職業,何樂不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