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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交通違規,事實明確,警察一樣有不舉發的理由

pafupafu wrote:
缺點就是:你買了後,一堆本來照不清楚的違規車牌,全變照的清楚了,檢舉量會變多,會變很忙

對的
這個是後遺症

不過那個雙鏡頭真是不錯,車牌拍得很清楚
等現在用的這台掛掉
就可以跟老婆請款了

老蔣4709 wrote: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 6 條 行政行為,非有正當理由,不得為差別待遇。為免爭議,本案不予以舉發。



所以在市區道路行車速度51,就不能檢舉違規變換車道、違規跨越雙白線、違規停車,不能檢舉沒打方向燈、不能檢舉沒戴安全帽,通通不能檢舉?
c.c.0110 wrote:
所以在市區道路行車速度51,就不能檢舉違規變換車道...(恕刪)

~~~~~~~~~~~~~~~~~~~~~~~~~~~~~~~~~~~~~~~~

如果拍攝者本身也有違規疑慮
或是設局陷害者
則不宜舉發
以符合行政程序法「不得為差別待遇」之規定

AKB濕吧 wrote:
閃燈是違法的下次慢...(恕刪)


你看看我跟多近
單照樣過






被打槍沒關係
人生多少挫折
一次就退縮還是男人嗎?




AKB濕吧 wrote:
你看看我跟多近單照...(恕刪)



你看我的文章

我也菜過

我也不知該如何檢舉

但我現在看影片時能知道警察給不給過

不能確定沒關係,寄出去就對了

我現在過單率至少99%以上

除了腦袋晃神
忘記傳檔
Key錯資訊
等等


加油

這版上真的很多人在為這個台灣交通默默的付出
我看文章看的出來


以一百個人來說
有99個是違規達人

AKB濕吧 wrote:
你看我的文章我也菜...(恕刪)

違規都應該開罰且罰則要加重才有嚇阻作用,不過看了很多檢舉達人的行為感想⋯

不是你比較守法,是你比較有閒,或許檢舉可以給你成就感⋯⋯
看完文章結論就是
嚴以待人
寬以律已


螳螂捕蟬,黃雀在後。
請多多檢舉,就可以懲罰到寬以律己的"違規檢舉魔人" (這樣算發明新詞嗎?)
你知道什麼叫""號爸熊贏""嗎?

別人違規~~ 你就沒違規??
如果不知道自己的違規事項!! 那你也沒資格去檢舉別人!! 你只落的是""魔人""的稱號!!

還跟到對別人閃燈~~~ 你閃什麼毛啊?
你沒被攔下來真的是運氣很好!! 多試幾個~ 或許會遇到攔你車的!!

你真的很要緊!!!

Jack 你好棒 wrote:
不過那個雙鏡頭真是不錯,車牌拍得很清楚
等現在用的這台掛掉
就可以跟老婆請款了


其實應該是說那台的"望遠鏡頭"真的超強啦

至於那台的"廣角鏡頭"....嗯...有待加強咧,只有720p

比一般行車紀錄器廣角鏡頭的1080p畫質還糟

一邊超強 + 一邊有待加強,嗯,總和還是台好機器啦,因為超強那邊真的太猛了


因此不是很建議等舊的掛掉,只用那一台咧,哈哈

只用那一台會發生廣角鏡頭側畫質很弱的問題,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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