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以台灣的機車數量,真的應該開始來建立驗車制度了.
當跟汽車一樣每隔一陣子要去驗車,
車主自然會比較注重保養 (不是隨便丟路邊,騎不動再來修/報廢).
而且先撇開惡意改裝,還能減少很多
車殼嚴重毀損(會勾到路人或車禍時增加傷害),
燈光缺損, 後照鏡缺損, 輪胎磨耗太誇張, 剎車皮完全磨光...之類的情況.
現在機車只要求驗排氣,
政府全額補助(有些機車行為了補助金還會送小贈品),
也沒很在抓未定期保養者, 所以路上烏賊車還是很多.
如果包含排氣, 再加上基本的外觀,輪胎,燈光, 剎車...
都能列入定檢項目, 定檢未過開勸導單給一定時間改善期, 改善期未修復或是未改善開罰單,
罰單不繳或是還持續相同原因未過就註銷牌照...
除了可以過濾違法改裝, 也能減少未妥善保養維修的老舊車輛.
至於噪音標準問題...
政府官員不是最愛去國外考察的嗎? 人家驗車就不會讓原廠未改車不合格.
一定能訂出個合理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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