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4

新聞-無肇責卻要賠過失傷害169萬 有人覺得合理嗎?

一個成年人的反應時間要半秒以上,法官要駕駛一變燈,當下立刻就要反應過來,實在是強人所難,
又不是人人都是動態視力頂尖的運動員,既使是運動員也不可能時時刻刻保持在最佳狀況。

因為路上各種反應能力的人都有,交通規則就是在保障所有人的,不被反應慢的害到。照台灣法官的
判法,根本不需要有交通規則了,反正人人都是二十歲反應力超好,撞到人的一定是有疏失才會撞到

09:44:36被害人騎乘之機車出現於監視錄影畫面右側。
09:44:37紅綠燈號誌轉為黃燈,此時被告車輛尚未抵達停
止線。
09:44:37末被告車頭與被害人機車右側發生碰撞,碰撞地
點在網狀區與斑馬線間。
09:44:38被害人的機車遭被告駕駛車輛往前拖行至網狀區
邊緣。
09:44:39被告車輛停止。於約39秒末,紅綠燈號誌由黃燈
轉為紅燈。
公布髮觀的姓名,看是哪隻恐龍!!!!
ChrisOrton wrote:
新聞連結http:...(恕刪)
好奇問下,若類似這樣蠻扯的事情,能回頭告法官嗎?

若能,是告不勝任,還是?

今天早上(才半小時前)開車,我綠燈就碰到一台機車完全不鳥紅綠燈。直接我眼前快速的衝過去。還好我是要左轉有慢下來,不然一定撞個正著。他過完後我繼續左轉,我還是綠燈中。沒黃燈問題。

路權?????

真心覺得台灣還有所謂的路權嗎?????

這也是為什麼三寶滿街跑的原因~~~很多都跑到法院當法官了!!
既然有過失.為何無肇責?

如果判無肇責.為何能延伸出過失?

臺灣的法官....就是這樣

為何要司法改革?

就像臺灣的交通這樣.充斥一堆不良駕駛....


PS.最好闖紅燈的有教化可能
法官找 游小姐的 "過失"
猶如 大海撈針 雞蛋裡挑骨頭
還真的 撈到針了 還真的挑到骨頭了
然後就那一絲細微的 針 骨頭 用力去攻擊

反觀那位奧斗的老三寶 的"過失" ...應該是說"故意"
就在眼前跟山一樣大
恐龍就是無視 恐龍就是無視 恐龍就是無視

ChrisOrton wrote:

看到這則新聞大家覺得到底是誰有問題呢?
:...(恕刪)


看了新聞及其他網友貼的判決部分內容,假設未經篡改,這是一個共同創造出不守法的悲劇,以及事後各自喊冤的老戲碼。

執法不彰及投機成性,造成見黃燈必加速的惡習,執法單位對違規,包含檢舉,也是寧可息事寧人,不願糾正。

現在的普遍現象,不就是,不確定時,先踩油門,而不是減速或暫停。

所以,一個黃燈加速,一個闖紅燈,都是在賭祖先牌位。

相同的事情時時刻刻都在發生。

做好自己保護,不要隨惡行走,才是真正辦法。




用戶名: wrote:
請看判決書。問題出...(恕刪)



這位先生你腦袋是有甚麼問題嗎...??

重點是當時是綠燈!!!

綠燈我不走是要讓後面的車撞我嗎?!!
為什麼做錯得人 都比較大聲阿 !! 看了真的會火大
法官是不是用雞腿換的阿~~~
看了判決所載的案發過程
被告是已經看到黃燈,還加速通過停止線,到路中央時已經是紅燈了
依交通規則轉黃燈就要減速注意車況,但很多人是遠遠看到變黃燈,反而馬上加速
  • 34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34)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