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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台灣不嚴格執行Stop Sign ?

台灣執行Stop Sign, 停車看清沒車後才走, 結果過到路中, 會突然被一台開150~200km的車從中間撞上..........
在美國出差開習慣 stop sign, 回台灣在巷口停下來差點被後面的機車追撞...

害我現在開到巷口第一件事情是先瞄一下後照鏡有沒有車...
千錯萬錯都是別人的錯,本來就不該違規的,還怪警察咧
飛在天上的大X wrote:
台灣要不要高速公路也...(恕刪)

我覺得你太刻意放大了拉!
在台灣設stop sign當然也要看地方啊!
只是想討論為何台灣這點做不好,
你還要扯到什麼你真的待過美國嘛⋯⋯
乾脆把我的Driver Licence和SSN給你算了......

理性一點,也不要太自以爲是。

去美國幾周,感覺這標誌立意良好,但是,是很耗油的一項措施
如果台灣要全面執行這點,不難。
順便
1.請先把"應注意而未注意"這種鳥規定拿掉,依路權明確分責
2.直行車絕對路權(如果要有但書那也要公正)
3.紅燈可右轉(以上請照順序)
懂的人知道我在講什麼呢,鬼檔牆的就算了
交通標誌要搭配都市設計.

美國住商分離,主幹道和支幹道很明顯,STOP通常是放置在支幹道要進主幹道或是住宅區裡的交通流量不大的路口,加上人行道寬大,路口轉角不隨意停車,很容易看到各方向的交通.

台灣沒有住商分離,車流到處竄,不是直角的路口很多又常被佔用,一堆大行招牌都比交通標誌明顯.其實台灣的閃紅燈就是要停車再開的意思,只是連持續紅燈都有人直接開過去了.


Mytexas wrote:
每次回到台灣,特別開車經過小巷口時,
我都還是保持在美國養成的習慣,
一定全面靜止,看沒車再開!
如果閃紅燈我也一定停下來讓主幹道先行,
設立一個Stop Sign沒多少錢啊,
考照時嚴格執行,上路後不尊守重罰,
這到底難做在哪裡?


難做在哪裡?

這是台灣, 台灣, 台灣, 台灣...
garf1 wrote:
美國那個 Stop Sign 很糟糕的

原本好好停在支線 Stop Sign 標誌的汽車看到主幹道來車司機是東方人,也就是我,就急踩油門闖進主幹道。



住美國多年, 從沒聽過有人抱怨 stop sign.

你的案例, 更是匪夷所思. 你是到了沒見過東方人的鄉下地方?


以後我走主幹道時看到支線 Stop Sign 標誌後面有汽車停著都會主動做手勢叫他先走


你不要命了嗎? 主幹道沒Stop Sign為何停? 你不怕被追撞?
之前要左轉等對向直行車過後後再起步,後面車也就在那邊叭 幹他媽的是在奔喪喔?
Mytexas wrote:
每次回到台灣,特別開車經過小巷口時,
我都還是保持在美國養成的習慣,
一定全面靜止,看沒車再開!
如果閃紅燈我也一定停下來讓主幹道先行,
設立一個Stop Sign沒多少錢啊,
考照時嚴格執行,上路後不尊守重罰,
這到底難做在哪裡?


我從事過相關工作,
印象中台北市在民國91年起連續好幾年把"停車再開"標誌(Stop Sign)列為交通標誌工程的重點工作,
後來為了配合雙語化又在八角型牌面下方加了英語的"STOP"附牌,
台北市許多道路只要沒紅綠燈大都做了Stop Sign,
據個人觀察,沒什麼成效,
因為絕大部分用路人根本不明白Stop Sign的意義,
STOP,就是停止,就是車子的輪子都停止轉動、行車速度降為0,
也就是由支道進入幹道時必須先停車、觀察沒行人要穿越並且幹道上沒來車之後再往前開動,,
在台灣很多用路人以為從支道進入幹道只要減速、靠邊行駛就沒錯了,
更有些人是車頭直接凸出來逼幹道車輛停車讓它先行的。

我覺得應該從駕訓班開始就進行比較實務的行車教學,
考照時應該把由支道進入幹道、遇行人穿越線(斑馬線)上有行人時、變換車道和轉彎等比較務實的情境納入考試,
可惜台灣的考照制度把重點擺在刁鑽但不常遇到的S型彎道上(至少在我那年代是如此),
另外台灣的政府機關在政令宣導時很喜歡含糊的講"禮讓",
極度缺乏精細的實務面實施時的細節解說,
講到支道對幹道時就說"禮讓"、行車對行人的行車方式時也只會說"禮讓",
"禮讓"的定義是什麼、標準在那裏又不訂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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