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l711 wrote:如果這一台車在荒嶺...(恕刪) 簡單啊, 先在車上睡一覺. 再說了, 這兩個人到荒嶺上, 一個人在喝悶酒, 另一個人就在那看他喝酒? 這什麼情形啊? 他不知道自己不會開車, 還放任朋友在那喝酒?
hkl711 wrote:如果這一台車在荒嶺中喝酒了依常理來說是不能開車了那同行的有1人1個是沒有駕照的那怎麼辦呢(恕刪) 在車上睡一覺等酒退,不然就是打電話叫家人或計程車來載。難道因為這種情況,所以就應該酒駕回家嗎。
美國某些州確實可處公共危險罪,成年乘客必須提出證明1.無駕照無法駕駛車輛或是2.可說服執行警官為何乘客未飲酒卻不駕駛的理由否則在知情不報的狀況下,乘客將自己以及其他用路人至於危險中上車前問駕駛:我要錄音了,你有喝酒嗎?如駕駛說謊,乘客免責,否則依公共危險罪處理但是台灣警察哪敢開阿
chao0707 wrote:新聞報導未來酒駕被取締時,可能連乘客都會被罰高額的罰金。個人是認為蠻不合理的,乘客不一定是酒伴,也不見得知道駕駛有喝酒啊。不知道大家對這件事情怎麼看?另外,據說這個處罰方式是參考日本的法規,有達人能分享一下相關細節嗎?補充一下,個人痛恨酒駕行為。如果這只是謠言,請管理員幫忙刪文。感謝。 酒駕2次 大牌要換螢光色 帥~~!!!!!!
我舉例 乘客不知駕駛喝酒 只是舉例。僅是為凸顯連坐法的不合理,今天酒駕採連坐法,表示政府無力處理酒駕問題。且造成死亡事故的行為並不僅僅只有酒駕,超速 闖紅燈 違法臨停...如駕駛闖紅燈,乘客未提醒闖紅燈....大卡轉彎未注意到騎士往後發生政府無力遏止的犯罪事件或違法行為,是否都可以採用連坐法比之辦理...我只覺得不該用連坐法,不管是酒駕或是其他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