筷子少一支 wrote:
其實我問過了喔By...(恕刪)
筷子少一支 wrote:
Hi all
小弟剛浮出水面,因為收到高警局的"獎狀"想上來取個暖茶
不知道有沒有人是在最近收到罰單
在北上竹北交流道出口 早上7:00~10:00間尖峰時段,被檢舉魔人所檢舉
違規里程91.3K 這是"路肩通行終點"後
該時段確認有開放路肩
小弟不爽的理由是
竹北交流道上下班尖峰老是塞到爆,下左側出口的車因為出口的交通管制經常會塞到高速公路上來,有時候甚至塞到公道五入口,
那合法走路肩的車行駛到"路肩通行終點" 告示牌理應匯入外車道在下交流道,
但是當時外車道已經塞到定點不動,走路肩車根本無法匯入,這時只有兩種選擇
1. 大家來插隊 再匯入外車道在排隊下交流道
2. 沿著路肩下右側出口
很不幸,這兩個選擇都會收到罰單
所以高工局開放路肩通行的美意根本是造成用路人的噩夢與困擾! 挖洞給人跳!
要嘛把延伸"路肩通行終點"至右側閘道口,讓駕駛人合法下右側出口,
否則就別開放路肩!!
違法走路肩被檢舉小弟認了,但是這是被迫別無選擇!大哭
附上兩張罰單以茲證明
希望有同樣困擾的鄉民分享一下
PS. 去電行控中心確認該時段確實有開放路肩通行
但是負責的單位 只能說...打太極推來推去
還是只能靠自己去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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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某立委幫忙push高工局
高工局回覆:
從路肩向左切回正常車道下交流道是否會構成民眾檢舉插隊構成要件,經詢問高公局是不會成立,插隊檢舉成立要件為內車道向右切入外車道交流道才可能成立插隊要件,而罰單方面X先生須向罰單上應到案處台南市交通事件裁決中心申訴說明您的原因,以保障X先生之權利,非常感謝X先生的反饋
所以要下竹北交流道的駕駛人請注意!
別傻傻的乖乖排隊喔!
記得走開放路肩然後到終點後再硬插入排隊車流,這樣才能比別人更早下交流道喔!
大家一起來插隊讓竹北交流道 塞到好 塞到滿 塞到飽 塞到天荒地老 喔!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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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7 update
請立委求證得到的答案
By the way
有趣的事來了
對於塞車的時候,合法走路肩車在路肩終點"插隊"匯入排隊車陣 是否違規
我想求證立委的回覆
打1968 詢問: 1968轉高公局的回覆說 插隊屬違規!
直接請1968轉高公局人員求證
高公局人員: 支支嗚嗚講不出來 答案模擬兩可 ,又把球踢給高警局
打給第二高速公路警察隊 邱先生
邱先生:答案一樣模擬兩可,甚至case by case都出現了
最後又要我去問高公局,
我回說是高公局回答不出來要我問你...
對於 合法走路肩車在路肩終點插隊 到底算不算違規
沒一個單位能給我肯定的答案 可以! or 不可以!
每個單位都互踢皮球!
立委回覆也自打嘴巴兜不攏!
所以當我合法走路肩到終點時 只能升空離開高速公路大笑
如果 插隊合法: 不管要左轉或右轉的車 大家都去走路肩到終點再插隊,肯定比乖乖排隊快! 不過交流道絕對塞到翻過來,被無痛插入的駕駛一定氣到牙癢癢,搞不好會發生攔車打人勒
如果 插隊不合法: 那我合法走路肩車行駛到終點前只能停下來 要嘛升空離開 要嘛等主線車都走光了再切回主線下交流道,
者兩個結果完全不合乎邏輯!也不合理! 對交流道完全沒有幫助! 開放路肩到底要幹嘛? 只對國庫有幫助!
持續求證中~
立委林X洲的秘書 范先生 回覆
高公局意思是說 路肩通行終點前150m 處可合法插隊駛入主線道(個人認為那應該是指車流正常的時候吧)
那塞車定點時的狀況下呢? 我也能合法插隊嗎?
等高公局的回覆解釋~
看來合法走路肩到終點時
遇到內線塞車時
要嘛停車
要嘛可以走外線中的外線
那是捷徑
而且護欄之外不算路肩
也不怕被檢舉了
下交流道以前,不只是外側路肩終止的車輛要匯入,
中內線在偶爾出現個一兩隻寶要急著切出來,
真正排隊的車流被內外擠到不爽,誰都不讓誰,大家塞成一團,
後面乖乖排隊的人,看到插隊有效,加上前面也不動,乾脆有樣學樣
切出去往前,然後大家就一起塞,塞到最後就賭爛,用行車紀錄器來教訓那些小違規的人
這就是台灣的交通日常,政府機關踢踢皮球,應付一下,反正大家上班過一天算一天
何必去跟你在那邊喇,罰單是你在繳,找有力人士,
這更現實,幫你改善這個路段的路況可以得到甚麼嗎?
總結,用再多方法,你沒法去改善這個大環境,只是大環境改變你
最後就是乖乖排隊,跟好跟滿,不要讓人插隊,讓那些自以為聰明的人吃鱉
這樣改善不是更直接,更安全,且不會收到單
至於說我們要有禮讓的心,可以,請存起來,用在過馬路的行人或救護車之類的
至於三寶跟耍小聰明的,去一邊排隊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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