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羊 wrote:每次在路上看到路邊...為什麼不讓收費員可以順便收集違停的證據再整批交給警方來開單(恕刪) 等違規人收到紅單的時候 那一個收費員就準備躺在路邊了, 你是不知道收費員都是固定路線的嗎?
屏東羊 wrote:每次在路上看到路邊...(恕刪) 我贊成由其他人員替代員警執行違停等較簡單的交通勤務,現在警力在維護治安方面已經太吃緊,再管違規停車實在是浪費資源。不過這些人員必須經過較嚴格的訓練及考核,並且制定SOP,以免出現糾紛。
屏東羊 wrote:每次在路上看到路邊...(恕刪) 我是覺得只要提撥部分罰金當作檢舉獎金 問題就很好解決了!尤其是針對併排停車。因為併排停車嚴重影響機車族的安全。至於什麼紅燈右轉、未打方向燈這種違規就不要提供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