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憑甚麼就是要我讓內車道?

很棒的解析....

我在想 如果交通部可以來個法條..

"被別人從右側超車的,一律開罰單...."

那大家是不是都會乖乖地往外側車道行駛?

主動讓出內側(包含中線車道)...

雖然這只是妄想.

實際還有很多配套(如交流道附近怎樣實施)


網路成癮患者啦
vampiresing wrote:
憑甚麼就是要我讓內...(恕刪)


同意 內車道 慢車要禮讓快車

但不同意 內車道快車(120km/h左右)要讓超速車

高速公路是讓大家順暢且安全的使用

johncsmc wrote:
常常遇到一個情況,...(恕刪)




限速110,中線車道有車
我的GPS118 表速126

遇更快的由後方車上來,我都會讓
不管是要減速或加速
就是該讓

超車道就是超車用
當使用超車道行駛,遇上更快車輛本來就該讓
超速與是否另一回事


vampiresing wrote:
常常我自己在高速公路上會發現一個奇妙的現象,我中線120無超速,非長遠的前方有慢車欲左切至快車道,當我逼近甚至準備要超車的時後(方向燈已閃),突然快車道的車也很努力的跟我保持同樣的速度,當我遇到慢車的時後我只能減速,沒幾分鐘同樣的事情又發生,無限輪迴道目的地。

其實在內線的那台車不過就只是區段有到達120,但實際是是卡住車流的兇手。

重點是能不超車就不要超車,真正龜車佔內線只占少數
拼命想用120超119造成無限輪迴的反而是多數,這些人滿嘴龜車讓道
但其實整路都讓比他慢一點點的快車卡在中線跟著龜
而這些龜在中線的快車一旦有空檔可超車,在進入內線的前幾秒都還是龜車。

要改的不是讓不讓(需要讓代表中線有車,要讓回去中線等於要在內線減速回中線後面,不是更塞...)
而是判斷前方車速車流盡量空出內線,把內線留給超真正龜車的時候用。
錢櫃員工0083 wrote:
有次白天車不多,內道一台寶馬約用110-120速度佔著,因為沒車所以我自己切出去超車並提速至疑似150然後切回內側,此時前方都沒車然後我速度繼續提升...(恕刪)


關鍵來了
既然沒車,你應該是開在中線道就好
結果呢?
你是開在內側車道,超完車,你也還是回到內側車道

所以誰在占據內側車道?

這就是我常說的:
有些喜歡砲別人占據內側車道的人,別人是路隊長的人
其實是自己想占據內側車道
只是不喜歡有人開的比他慢,害他不能當路隊長
歡迎光臨我的網站  行動最愛網 http://i-favorites.net
台灣腦殘駕駛一堆,在網路討論永遠無解!因為9成以上駕駛不會上小魔網站!!請警方加強宣導及取締,才是解決之道!

tw0966456111 wrote:
想問的是 若時速表無誤
限速100KM 開到101-110KM是否算違規?...(恕刪)

按照上限10公里,基本上沒超過110,都不會被抓喔!(國三120)
我實測過
國一限速100,我開到表速112,主要表速與GPS誤差三公里,所以GPS是109公里,少1公里是給自己的安全保障值~
上限10公里這是一個容許範圍,雖然超出標牌上100公里限速,但規定在這容許範圍(10公里),基本上是不會被罰
這篇寫得真是太好了,完全支持...

說真的,國人交通道德水準有待提升...
內側就是用來超車的,就算維持最高限速,超完車請退回外側車道。

永遠無法預測其他用路人是否有急迫性的事,迫使他們用超過最高限速的速度駕駛,讓出內側車道有助於減少事故發生。
至於某些用路人總是超速行駛的駕駛行為,其實也就不關你的事了

完全不認同這種內線車道只能超車概念! (或是給飆仔好飆車的概念)


路就是給車開的

我反而建議大家都開內線 不要隨意變換車道!!

高速公路車禍 多半發生在變換車道的時候!!

我建議

開內線可以 但盡可能維持在最高速限+5~+10(我指GPS車速) 然後不要隨意變換車道

並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

這樣一來
1.你完全合法
2.你減少變換車道的次數 你安全很多
3.飆仔的媽媽們 會感謝你
4.你維持都GPS +5 ~ +10 在開了 閃你燈甚至逼車的 裝個後攝影 直接送警察檢舉

飆仔們 趕時間 想違規 請自己去冒著被開右線超車的風險 去超吧

有緊急事故(急診 老婆羊水破了...) 可以直接走路肩 碰到警察 警察還會幫你開道




flounderjason wrote:
如果你開到120還...(恕刪)




就是有人認為,他開得比較快,內線車道就是要淨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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