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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違規檢舉舉發標準不一?


gustave013 wrote:
1. 錶速都在110以上,一開始就有強調,我不會閒到車速過慢來釣魚,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2. 是三台有開單但一台未開單,但是我實在看不出差異


你說你開錶速110以上還追不到前車就表示你的是快樂錶了(日系車?),我的車是KUGA(歐系車)定速110就能慢慢追到前車潮(GPS顯示105KM),所以不要以前自己有達到規定車速,是車的錶太快樂了。
在歐美車系發問才推薦安全車,其他版當然推薦"台裝"日系車,路上鋁罐車多,才會當成我的潰縮區。
gustave013 wrote:
猜猜看哪一台沒有被...(恕刪)

用未保持安全距離變換車道, 應該都會開單, 白線每條是5公尺, 間隔5公尺再畫一白線......
ABCD有哪一台飄移進來還踩煞車的?
沒有麻
你要不要公布你的車號,有機會在路上遇到你<我會盡最大努力離你遠一點
卡位看好戲,我是覺得四台我都可以接受啦!畢竟他們不是開到你前面,然後煞車跟你玩,
在台灣這我都可以接受,還好檢舉神人在台灣,要在義大利,我看義大利人就倒楣了,
他們超車連方向燈都不會打.
放鬆心情開車吧!能互相就互相.平安最重要...現在很多人都有前後鏡頭.哪天沒個準.遇到 * 人.可就後悔莫及
這四台車會在你車前切進來還帶剎車的話 造成你不悅想檢舉,你會不會覺得遇到挑釁車的機率太高了? 到底是誰的問題?
俗話說的好-"得了便宜還賣乖"
自以為是正義魔人,世界的革命家,說穿了,還不是為了計較那些錢而產生質疑及問題!!!
人活著,就是在消耗著自己的壽命!開車出門,就是在消耗自己的荷包!
只要不要出「意外」,消耗的程度就不會加倍進行!
只要不是小屁孩,應該沒人沒事就開著車出門要闖禍,大家也都想著平平安安回家,一張無謂的罰單至少3000元加速消耗他們的荷包也成就你的霸業
gustave013 wrote:
目前並無量化數據應保持多少?距離
所以國道沒有保持安全距離相關規定?

被超越車輛行車平穩,無安全疑慮
所以我要嚇到方向盤抖一下嗎?吐舌

官方回應:
您所檢舉8888-XX號車交通違規案件,經本大隊再次檢視影像,該車由X線車道變換至X線車道已使用方向燈,非驟然並侵犯X線車道路權,且目前並無量化數據應保持多少?距離,被超越車輛行車平穩,且未影響周遭車輛之正常行駛,無安全疑慮,尚難遽以認定該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1項第4款「未依規定變換車道」之規定,本件未予以舉發,謹請諒察。


說啥無量化數據、沒有相關規定都是在鬼扯,
從7樓判例就可看出,第11條中安全距離計算方式就是第6條中定義的,
若不照此規範開罰,那就是警察失職,沒啥好說的。



我連影片圖片都不看就可以告訴你

1有關安全距離還有速度的違規都很難檢舉的 因為你沒有政府認證的科學儀器可以測量出距離跟速度

2承辦員警的告發標準不一有甚麼好奇怪的 法規都隨他們解釋的阿 光是一個違停的認定開罰就可以搞出好多套標準
同一個轄區分局 不同承辦員警 有時候告發的結果也都不一樣 更不要說不同分局的了



flyinghorse wrote:
俗話說的好-"得了便宜還賣乖"
自以為是正義魔人,世界的革命家,說穿了,還不是為了計較那些錢而產生質疑及問題!!!
人活著,就是在消耗著自己的壽命!開車出門,就是在消耗自己的荷包!
只要不要出「意外」,消耗的程度就不會加倍進行!
只要不是小屁孩,應該沒人沒事就開著車出門要闖禍,大家也都想著平平安安回家,一張無謂的罰單至少3000元加速消耗他們的荷包也成就你的霸業..(恕刪)

沒錯
交通會那麼亂
一定都是愛檢舉的正義魔人害的啦
全力支持廢除民眾可檢舉交通違規法條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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