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交通規則規定汽車要右轉時,就應該在前30M前變換至最外側車道(車道計算是包含慢車道)!但不知道從何時開始,是哪個白癡在快車道噴上右轉指向線,造成右轉汽機車事故不斷!也因為右轉車占用兩個車道,嚴重影響交通順暢!
我的案件:在單一車道右轉後,變成兩個車道(分內、外線),如圖片。對方是電動自行車(免牌照),我是四輪汽車。對方右轉後直接切入內線車道(粉紅色),我右轉後要直行(粉藍色)。然後~~蹦!(紅圈圈位置)接下來,一如慣例,調解(失敗)、提告(法院見)、判決、上訴、終審(判賠換緩刑),歷史一年六個月。判賠(上訴敗訴)原因,一如慣例,帝王條文(刑法第十四條第一項: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所以,右轉前一定要關門(緊靠路邊),不要讓後方的行人或兩輪車有鑽縫的機會。右轉後別急著催油門,很多三寶愛刷卡,常常會嚇得心臟要跳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