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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先讓機車無路可走再右轉比較好?

右轉本來就該關門啊

現在慢車道的設計在最後一段都是虛線就是給四輪關門用的
這張的圖講的是腳踏車,是法規中真正的慢車



台灣的問題是:
1. 政府用「禁行機車」
2. 汽車用「騎快車道就要撞死你」

把速度和其他汽車差不多的機車,趕到右邊
再來抱怨右轉不好轉
在台灣開車, 很多駕駛不想等都內線右轉外線左轉.
本來交通規則規定汽車要右轉時,就應該在前30M前變換至最外側車道(車道計算是包含慢車道)!

但不知道從何時開始,是哪個白癡在快車道噴上右轉指向線,造成右轉汽機車事故不斷!
也因為右轉車占用兩個車道,嚴重影響交通順暢!
右轉先關門才是最正確也最安全的走法。

如果搭配解除禁行機車會更安全一些
四輪大爺想怎麼轉就怎麼轉

破爛二輪被我撞 剛好而已

要右轉一定要先關門。。。
我也是打方向燈 慢慢的慢慢的輕柔的關門再轉

不然台灣那種小日本式的神風特攻隊
無論多小的細縫都要搶先的架勢

不關門我哪敢轉啊 
輕鬆騎! 輕鬆騎? 輕鬆騎@@ 一點都不輕鬆啦QQ
我的案件:
在單一車道右轉後,變成兩個車道(分內、外線),如圖片。
對方是電動自行車(免牌照),我是四輪汽車。
對方右轉後直接切入內線車道(粉紅色),我右轉後要直行(粉藍色)。
然後~~蹦!(紅圈圈位置)
接下來,一如慣例,調解(失敗)、提告(法院見)、判決、上訴、終審(判賠換緩刑),歷史一年六個月。
判賠(上訴敗訴)原因,一如慣例,帝王條文(刑法第十四條第一項: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
所以,右轉前一定要關門(緊靠路邊),不要讓後方的行人或兩輪車有鑽縫的機會。
右轉後別急著催油門,很多三寶愛刷卡,常常會嚇得心臟要跳出來。

tblakecn wrote:
雖然那樣做,但是心中總有點罪惡感,因為我“走了摩托車的路,讓摩托車無路可走”。沒想到舊金山是規定得這樣開!...(恕刪)

台灣的規定也是一樣的
你可以去查交通法規
樓主這開車方法很正確
為了你的安全,也為了騎士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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