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hcmm wrote:但你也沒有搞清楚一...(恕刪) 先說,我剛點進此版,不知道後面有無針對你這篇作回文前後車都無法舉證時速時,很簡單,就將"速度"這個因子去除,交給公正單位煩心就好回歸到最基本的"內側車道為超車用車道"非超車時,不要占用內側車道有這麼難嗎?你通順,我通順,大家都通順不是皆大歡喜?
ihcmm wrote:如果真的是龜車..那也是由國道警察取締..你覺得前車龜..那也是你自己覺得....而你的公正力和準確性又在哪?? 雙方都開在速限上下時,警察的儀器加上誤差值,根本無法確認"速度"違規不要去牽拖警察啦我們在談的是超車覺得前車龜需要我的公信力嗎?兩輛車誰比較快需要公信力來判斷嗎?前車慢就該讓由其是雙方都無法判斷自己的時速是否"100%準確"的開在速限上時,誰不把自己的表的誤差值納入考慮誰就來承擔準確性的問題我一直認為雙方都可能有誤差,沒人能咬定自己就是100%開在速限上所以後面比較快時,前面就該讓,我為何需要準確性?是你們認為自己的速度就是100%在速限,別人比你快"一點點"都算超速無論如何就是不鬆口讓車,沒有理由的自認自己的表無比準,還好意思要別人證明自己的準確性?
雅客山莊 wrote:台灣高速公路 車就...(恕刪) 當然,只要開在速限,別造成堵塞,開在內車道是沒問題的。速度上會有誤差,連中線車都超過內線了,且內車道又堵到別人了,就該讓道。我覺得這樣才會是比較適當的做法。但我不會人云亦云的,說超車道只能超車用……這觀點只對一半。
國一北上,濱江到成功交流道蠻常見的,平時速度就很低也不知道在低時麼,當路肩開放又沒人敢開時,以時速100前進,看到內外兩線道一堆慢車80的60的都有,有時還可以看到路隊長帶領後車...前方卻是空蕩蕩,很慶幸有開放路肩,不然也要以這種速度跟在後面會很辛苦。
ihcmm wrote:你總算也同意了,超不超速,龜步龜..誰都說不準...由執法單位決定但安全距離這個眼睛一看就知道大概...為什麼就是不願意鬆一下油門?? 超不超速以執法單位決定龜不龜直接比較誰快就行我自己就可以認定至於無法確認後車有沒有超速的前車(如你所說由執法單位決定)為何可以理直氣壯的咬定後車超速而不讓道?或是無法確認後車是否超速確依舊不讓道,直接把超車道的意義當放屁?請說明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