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有胸部 wrote:
其實絕大部分的小黃...(恕刪)
如你所言、Uber這『違法組織』當初下錯棋的第一步
正是你在台掛『資訊服務業』是否就因先搭起媒合計程車在台營業。
利用引進Uber的系統機制來管理媒合的司機、進而達到口碑
再去申請運輸業、經營白牌車的相關辦法。
強龍不壓地頭蛇,這點觀念Uber沒搞清楚。
歷經四年來施壓、終於想通了,二月即將導入 Uber Taxi
但這時政府單位卻把這扇門給關了
你說為時已晚也好、但這絕不是最好的方式。
我倆可以理性溝通、各自立場不同的點
我就不懂了、為人民福祉的行政機關卻不是。
台灣各大車隊林立山頭,各有各的勢力
政府管了幾十年、管成這樣。 (也許不管會更糟也說不定)
今天政府單位是否願意放手、讓Uber來整合?
目前看來是不願意的,原因諸多。
相對的會消耗太多社會成本也是原因之一。
我就舉例、如果Uber要求的良民證
合法之後能與警政機關即時連線、確認真實性
大概會刷掉許多目前還在執業的司機
那這些人何去何從,有無配套措施?
這是政府單位不敢大刀闊斧放給私人企業去做的因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