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在不明白政府對付Uber是一步到位效率之快,立竿見影對待酒駕罰責卻像是累積人頭quota般擠牙膏一樣....最後小黃跟uber真的沒有兩全其美的辦法嗎?不過說真的小黃素質真的是普遍低落...沒搭過Uber就不便評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