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非常感謝各位版友們的熱心幫助




看完大家給的建議,我想在對幾點提出詢問
1.我是不想去調解委員會,因為我去那邊要請假,請假扣全勤跟薪水,那如果我不去,對方要提告,會不會有什麼原本我是對的,然後因為我沒去調解,被解讀為逃避之類的,反而讓我陷入被動局面,因為之前有新聞說只要發生事故先道歉的人就輸了,我沒有類似經驗,所以不清楚會不會不去調解反而變成弱勢方?
2.我已經去驗傷了,右肩頸挫傷,如果對方要提告,我是否可以反客為主?因為在我想法裡面,沒摔倒更沒缺胳膊斷腿的,也沒有東西真正壞掉的,這種小事還要一直鬧下去,實在是可笑。
3.假如初判報告出來,也證明是我對,我是否可以完全不用理他了?
4.假如初判報告責任是5:5,或是7:3,我該如何處理?
會有以上假設不是我不確定我自己講的話,而是我沒經歷過相關事情,我也不知道鑑定標準是依據什麼?所以只能把有可能情況假設進去,另外有大大說我用我、我、我,因為我在敘事是第一人稱,我不打我,我不知道要打什麼。感謝解答
Daniel2104 wrote:
實在是非常抱歉,讓上面幾位大大起了些爭議
也非常感謝各位版友們的熱心幫助
看完大家給的建議,我想在對幾點提出詢問
1.我是不想去調解委員會,因為我去那邊要請假,請假扣全勤跟薪水,那如果我不去,對方要提告,會不會有什麼原本我是對的,然後因為我沒去調解,被解讀為逃避之類的,反而讓我陷入被動局面,因為之前有新聞說只要發生事故先道歉的人就輸了,我沒有類似經驗,所以不清楚會不會不去調解反而變成弱勢方?
調解只是為了減少訴訟及降低社會資源浪費,本身不具公權力.
之所以會說調解反而浪費時間是因為,調解委員會不具公權力,沒辦法判定哪一方對、哪一方錯,所以他們調解的方式就是不問對錯,
想辦法游說其中一方讓步接受對方的要求,如果游說不成就反過來游說相對方退讓一步,接受另一方的要求,再不行就游說雙方各退一步,若能游說成功即有可能調解成功,但爭執通常都是雙方堅持己見,認為自己對,憑什麼要我退讓,為什麼不是對方退讓?所以各地調解成功的案例少之又少.而且很多調解雙方多不願出席浪費時間,不去真的不會影響事件本身的對錯.如果會影響,我要是訟棍,就利用這點來煩你、逼到你妥協,反而易成了有心人士的斂財手法.
2.我已經去驗傷了,右肩頸挫傷,如果對方要提告,我是否可以反客為主?因為在我想法裡面,沒摔倒更沒缺胳膊斷腿的,也沒有東西真正壞掉的,這種小事還要一直鬧下去,實在是可笑。
我在之前已經提過,你這次的情況是你佔優勢,對方要索賠需負舉證義務,你最多可以應傳喚出庭,不出庭也可以,只是放棄你的陳述權利,但如果確實證據不足,就算不出庭也一樣判無罪.
如果對方提出的影音檔是反而是對你有利(當然對方一定會先看過,不利自己應該不會提出),你是可以反客為主,就同一證據反告對方來求償,不過那就要另提訴訟了.
3.假如初判報告出來,也證明是我對,我是否可以完全不用理他了?
其實初判出不出來,你都可以不用理他,因為初判只是當做將來訴訟時,交通法院佐證的依據,初判只是證據之一,不能據之為求償的依據.不過保險公司通常都會依初判結果來當做肇責比,當做賠償金額比例.
4.假如初判報告責任是5:5,或是7:3,我該如何處理?
你可以跟對方調解,由對方提或你提都可以,如果不調解或調解失敗,那就不管他,對方要提告就讓他告,
如果沒有更有力直接證據,大概就參考初判結果判定肇事責任比,再依肇責比例分擔應付的賠償金,勝過由對方獅子開口.
剛剛請教同事,如果對初判結果有異議,可以花錢向所在地政府交通局"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聲請鑑定,鑑定委員會依據現場圖、照片、初判表,及其他相關證據,鑑定委員會會通知當事人到場敘述過程,再依據相關規定及專業做詳細判定.
會有以上假設不是我不確定我自己講的話,而是我沒經歷過相關事情,我也不知道鑑定標準是依據什麼?所以只能把有可能情況假設進去,另外有大大說我用我、我、我,因為我在敘事是第一人稱,我不打我,我不知道要打什麼。感謝解答我不是說你一直打太多我、我、我,我是認為你應該用更客觀的觀點來看待這事件,有很多人車禍事件發生時,義奮填譍的大肆批評對方不對,但過後冷靜下來會發現其實自己也有很多地方錯,當下發現如果訴訟反而對自己不利、調解或賠償反而更有利.
當然如果你真認為自己絕對處於優勢,那麼該擔心的事就留給對方了.
我只能就我所知回答到這裡了,再多說又要被酸不懂裝懂了!
Daniel2104 wrote:
實在是非常抱歉,讓...(恕刪)
看完大家給的建議,我想在對幾點提出詢問
1.我是不想去調解委員會,因為我去那邊要請假,請假扣全勤跟薪水,那如果我不去,對方要提告,會不會有什麼原本我是對的,然後因為我沒去調解,被解讀為逃避之類的,反而讓我陷入被動局面,因為之前有新聞說只要發生事故先道歉的人就輸了,我沒有類似經驗,所以不清楚會不會不去調解反而變成弱勢方?--->
如果你想讓他知道你可以告他刑事過失傷害及民事賠償醫療費及精神損失, 你可以去一趟跟他說清楚. 你若不想去,也可以不用去, 對將來上法庭判決沒影響. 若你沒去,對方想要提告,也只能提告民事賠償, 而且他要在2年內提出, 如果他真的提告, 你可以告他刑事過失傷害(6個月內提出)及民事賠償醫療費及精神損失(2年內提出). 也就是你發現他提告時,是事發6個月內, 你就告刑事附帶民事賠償, 如果已超過6個月, 你就告民事. 總之他告你, 你就告他. 但是我相信不會有人為一隻照後鏡而告上法院的,因為不划算
2.我已經去驗傷了,右肩頸挫傷,如果對方要提告,我是否可以反客為主?因為在我想法裡面,沒摔倒更沒缺胳膊斷腿的,也沒有東西真正壞掉的,這種小事還要一直鬧下去,實在是可笑。---->
是小傷沒錯, 但多少也會影響你生活及工作不便這都可以要求醫療及精神損失賠償, 雖是小損失小事, 但若遇到無賴你也只好用司法來解決紛爭了. [司法是用來解決紛爭用的,不是看大事小事.] 上法院也不用跑很多趟,像這種單純案件 在偵查庭檢察官就會就會叫你們和解了, 當場和解不成 就安排調解委員會和解, 除非你不願和解,檢察官就起訴他了,也不用準備很多資料, 驗傷單 初判報告 醫療收据 ,無法工作損失證明....etc . 如果你真的不想鬧上法院, 那你就去調解委員會, 跟他把話說清楚, 他如果太過份你也只好用司法來解決紛爭了.
3.假如初判報告出來,也證明是我對,我是否可以完全不用理他了? 對
4.假如初判報告責任是5:5,或是7:3,我該如何處理? 交給司法去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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