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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被開了一張精美的"轉彎未依規定"

正常來說,該地指示牌與待轉區都有,你很難申述過關,而且在台北幾乎路口都要兩段式左轉@@,再說當時罰單上的錯誤你如果知道,當然要立即反應,因為連駕駛人都錯了,這有點太離譜
現在也沒有申訴這個程序了吧,直接行政訴訟

會不會成功不知道,就看你的理由法官是否同意

有疑慮就多花三百去提行政訴訟,不管成功與否也會讓自己驗證一下自己的看法是否為法所容許

有提有機會

以我的認知,法官的見解是:告示牌只是提醒駕駛人的用意並非必要之程序,縱使有設置不明顯的問題亦不妨礙違規行為的舉發要件

所以若是提醒告示牌位置不當,向主管機關提出要求改善,若打市民熱線可以順便提一下商家的雨遮已經有危害公共安全之虞了,也算間接檢舉了違建吧。不過效果應該不大

vivic224 wrote:
機車二段式左轉

我以為是常識@@


+1
照理說有身分證字號,罰單沒人繳,最後可能還是會查到樓主身上。
建議有錯就繳一繳吧,但是標誌及規劃不良的部分還煩請樓主務必投書相關單位。


小時候被警察攔心情不好,當場看到罰單一堆錯就跟警察找碴,結果還不是改一改叫你回去繳錢~
浪費自己時間而已。


virtualbay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今天...(恕刪)

我想申訴應該是不會過的

車子是男人的玩具,我熱愛我的捷安特鋼管車。 說對的話,做對的事

turbomorri wrote:
有待轉區就一定要待轉
就是這樣簡單的觀念...(恕刪)


不見得,內湖AIT附近金湖路康寧路口,右邊有待轉格,但路口標示機車免兩段式左轉
所以那個路口就是看心情決定要待轉還是直接左轉,我都選擇後者
類似的路口我還在別處看過幾次,但忘了確定地點在哪裡
我記得開錯的就不用理它了...
因為根本查不到你啊
樓上都說了這麼多了

就不在說法條上面的事

只補充一點樓主照片的問題

跑去騎樓往外面照

當然會感覺被雨遮跟花圃擋到

如果是在馬路上往路邊看呢?
講白一點,你就是想討拍,你是很明顯的違規,沒什麼好說情的
該繳的就去繳一繳,不要想旁門左道的方法了

casper31912345 wrote:
這個道路看來是6線...(恕刪)


不...根據台灣的奇怪法律運作模式跟史前法官

你絕對不可能只出險就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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