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vis0725 wrote:
那你請繼續希望你能平...(恕刪)
機車族呆丸狼理由最多了。
目的地門前沒有機車格=政府歧視機車族,
所以可以無視兩三百公尺外的停車格或停車場,
全部以違規方式停放於人行道及騎樓。
付不起停車費或身障懶得掛牌子,
就麻煩多多利用低噪音的大眾交通工具,
不然被檢舉只是剛好。
廢話不多說,繼續拍照去。
.展哥. wrote:
別忘了還有機車族喜...(恕刪)
maxime1125 wrote:
機車族呆丸狼理由最...(恕刪)
davis0725 wrote:
其實我不反對廢除禁行...(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