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屁孩越級打怪被貨車擊退

屁孩滿街跑 6小時內沒抓回警局...可以控告該區警局瀆職嗎???
weaber wrote:
因美國能有持槍所以執法權強勢一點,但警察死亡率還是很高,美國罪犯又很瘋狂....
台灣警察執法權是合理,但遇到「特權」....,是因「特權」警察才弱勢的
光是警察追人對方自摔死的新聞常常出現,就算民眾支持又怎樣,警察上面的人物不支持也沒用啊


持槍跟執法強勢一點關係都沒有,人民有持槍權力是因為美國的傳統,再加上美國憲法給予人民的權力,之所以美國警察很強勢的原因,是因為政府早就已經給予他們更大的權力,所以他們是不會受到關說或是輿論抨擊而造成打擊,再加上如果有出現警察要打官司的部份會有律師出來協助警察打官司,所以制度上可以說是相當完善,相對的想當美國警察也必須通過他們相當嚴格的一連串測試和測驗才有辦法去當。

他們認為你國家禁槍了以後,也只是禁止守法的善良老百姓有槍而已,而不能禁止非法持有槍支的壞人,那請問誰要去對付非法持槍的壞人?? 造成死傷的原因是人造成的而不是槍造成的。

槍只是個人類生產出來的工具,槍本身是不會長腳跑去亂殺人,所以能說槍有罪嗎?

當一個國家不能信任的時候,或者是國家出現暴君或者是壓榨老百姓的時候,人民有權力集體去推翻政府,通常從古至今的歷史來看,都是政府殺老百姓,而不是老百姓去殺政府,老百姓本身手無寸鐵怎麼可能去殺政府?

就好比孫中山先生要革命推翻滿清政府的時候,他第一次的革命也是打算進一批槍械要起義跟滿清政府對抗,這段歷史在教科書上是不會寫出來,因為有人想要掩蓋事實,所以能說孫先生有罪嗎??

chengjer wrote:
要有用就請菲律賓總統來台灣執政,想想還真是悲哀.

身在台灣能有這種想法,

想想還真是悲哀。
遇到事情只能報警等警察處理

或快速離開現場報警

萬一遇到沒辦法逃離的情況下

只要拿東西反擊的話對方也都能告你傷害

????????

剛看電視新聞...

兒子夥同朋友~~偷搬了家裏老媽的保險箱~~被老媽告....

案外案...

這小鬼...前陣子在馬路上.把警察開的車~~誤認為仇家...攔車敲打車輛...

夜晚(路口監視器拍攝畫面)....因該不是警車吧...

也不知是否值勤中...???

老大....您怎不乖乖依法在車上打電話報警????

老大....您怎會拿起槍下車制服小鬼???

老大....並非每個小老百姓....隨身都有槍阿....

希望那位警察的老婆
有一天駕車被小屁孩拿開山刀追
然後警察再告訴老婆說
要乖乖待在車上等我來救妳喔
不然我會開妳一張危險駕駛的罰單

lseastar wrote:
希望那位警察的老婆...(恕刪)

黑磨菇 wrote:
持槍跟執法強勢一點...(恕刪)



不祈求台灣能夠合法開放民間個人使用槍械自衛武器...

但希望能夠立法通過...人民個人的人身安全/財產將受到危害/傷害時...

~~~給予極端/有效性的~~~合法自衛權力

讓一些認為車上有球棒/刀具等...危險攻擊武器的無法無天之人~~

當你們要攔車/擋車時~~

下車時~~~要做好準備被車衝撞擊的~~合法自衛行為的後果.
大家是在呆什麼!

警察當然會希望事情以他最省事的方式進行。

砍死人的話,臏儀館叫來、案件轉給刑事,然後就沒事了,下班吃消夜。

萬一像大7撞Toyota一樣,只撞、卻都沒見血,這下子變成管區的事。

如果你是管區員警,受害者挨刀你省事、受害者回擊你有事,你會建議正準備挨刀的人怎麼做?

我會一邊打LOL,一邊告訴他坐著等、不要衝動回擊,警網三分鐘內就會到,然後等119通報見血光要出救護車了,再叫同事過去戒護,順便通知刑事局有刑事案件,過來接手。
小偷私闖民宅被屋主打死
屋主被判刑

p孩拿棒球棍毀損對方車輛,並恐嚇。被害車主自衛反擊。
被害車主罪>拿球棒p孩

p孩拿開山刀威脅貨車,被害貨車以車閃躲威嚇。
被害貨車罪>拿開山刀p孩

那以後大家都去當壞人就好了啊!
連自我防衛都有事...

吳小胖1229 wrote:
現在的社會就是保護...明明就可以把車開走,就脫離危險了(恕刪)


阿不就開的走.....在螢幕前面講的像是親臨現場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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