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贊成理賠有上限.幾年前我有提出,但馬上被砲.開上億跑車上路,周圍的用路人一不注意就有傾家蕩產的風險.然後說,怕撞到我沒錢賠,那你們不會通通去買超額的保險!憑什麼有錢人開那碰不得的車橫衝直撞,其他用路人要來擔負更高保費?想開好車,理賠上限以上的負擔,應該是開好車的人自己跟保險公司協調去買超過上限以外的保險,撞壞了好修車.至於說有理賠上限,開超跑就會被人撞.好吧,如果說非惡意理賠上限是兩百萬,那你當然可以花兩百萬假裝不小心去撞超跑看看,修理費超過兩百萬以上就是你賺到了,保險公司虧到了.
cman4434 wrote:制度要改的原因是, 駕駛的不小心或閃神(或是超跑肇事, 但責任分攤制, 一樣要賠很大) 就要付出巨額的賠償金額, 對民眾的財產威脅非常大!!...(恕刪) 同意!而且超跑超會違規的尤其是超速A到超跑不論是否故意應當免責責任應歸屬超跑的代價反正他們肯定負擔的起一般老百姓人生就GG了
stockholm wrote:同意!而且超跑超會違規的尤其是超速A到超跑不論是否故意應當免責責任應歸屬超跑的代價反正他們肯定負擔的起一般老百姓人生就GG了 沒錯! 你說到重點了!! 向民代反應修法吧!! 這個對人民財產的威脅實在太大了!! 這樣超跑車主可以開的爽, 民眾也不用提心吊膽!!
前一陣子才有類似的討論。看來,和樓主有一樣觀念的人很多。任何事情都有「情有可原」。只會檢討別人,怎麼不檢討自己有錢加油,有錢開車出門,怎麼沒錢保個幾千元的第三責任險,超額責任險呢?每每看到這種討論,雖然我的車一點都不貴,還是覺得車體險不能省,免得遇到「情有可原」的人。
保險保再多都一樣啦,就是有人認為自己保險保的多開車就囂張保多保少題外話啦,命只有一條。有點離題,總歸看到超跑就好閃邊了你有那口袋你就近一點看沒關係啊這跟保險扯上關係我認為太誇張了你真要怪只能怪說車廠沒有出,遇見自己賠不起的車子(可設定口袋深度)會自動停駛路邊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