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c63 wrote:轉彎車讓直行車先行,我想是沒問題的!請問轉彎車離直行車多少距離以下是應該讓的呢? 沒有所謂的多少距離這種觀念很危險轉彎車只要看到前方要轉進的道路上沒有空間就應該停下來禮讓對向直行車等到要轉進的道路上容得下一台車再盡快轉彎而不是堵在路口對向直行車道上等轉彎
giobling wrote:沒有所謂的多少距離....…轉彎車只要看到前方要轉進的道路上沒有空間就應該停下來禮讓對向直行車...(恕刪) 危險!如果直行車的車速高到在你的視距外呢?比如直行車以時速300km/h 殺過來,你還可以過去嗎?!合理的距離應該是無限遠,因為你永遠不知道直行車的車速是多少。但是因為這樣會造成所有路口都無法左右轉,所以應該所有路口都改成多時向號誌,所有用路人到每個路口就輪著等,或是所有路口都設置有人員指揮,由所有納稅人來負擔。當然也可以多時向和人工指揮混合運用。選我正解。
erc wrote:危險!如果直行車的...轉彎車要轉彎本來就要確定對象無來車或來車甚遠(至少目測200公尺外)(恕刪) 如果是200公尺 那 台北都不用左右轉了變換車道的安全距離 是車速的一半台灣最高速限是110km 所以 55公尺是變換車道的合理距離市區最高速限常是60km離55公尺 對方1秒內 撞上你 時速是55*60秒*60分=180000公尺 = 180公里超速60公里以上 公共危險罪
才前幾天的新聞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61002/960295/法官判9/1 因為直行車超速XD 所以擔一成肇責出車禍沒有輸贏~就是雙輸只是看輸多輸少就算無肇責~心情大受影響~誰賠?又怎麼求償?開車就是要平平安安,輸贏什麼隨他去啦
不管你是直行車或是轉彎車,一旦發生碰撞事故,你倆通通是輸家,錢是都要花,差別是多與少,時間,精神,更甚還有法律民刑事責任,而政府,媒體,醫療,修車廠,律師,殯葬,通通都有機會獲利,不管你是直行或是要轉彎,想一想有必要為自己一時權力去硬拚嗎?擁擠的城市,繁忙的交通,何不平心靜氣去駕駛,讓一讓又不會怎樣,出了事煩惱無窮盡,適時退一步換海闊天空,人生多愉快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