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

無法避免的車禍? 左轉車vs鑽車縫的機車!

版大說轉彎車速度都不快~但~每輛都是加足油門往前衝的~
我也遇過~但~我有先按喇叭提醒~所以~對方都停下來~
如果轉彎車能更加注意~慢慢的過去~好逮頭慢慢露出去~
讓直行車有看到~這樣~事故的發生~應該會減少很多~

jrfrog wrote:
踩著一個四輪大爺的...(恕刪)


樓主發文本意就沒要求機車要排隊

僅討論視線死角的問題與防預駕駛

你老兄偏要來個牛頭不對馬嘴

請問是走火入魔了嗎?

看到黑影就開槍

先戰再說嗎?

心中只有兩輪的兩輪魔人
就第一個影片,直行汽車都停下來要讓轉彎車先走了
機車自目硬要衝,噴掉剛好

就直行與轉彎的汽車來看都沒問題,懂得禮讓
而且轉彎車也不是馬上轉彎,也給了視線死角的機車有注意時間
但機車看到同行汽車停下來,不但沒意識到是有車要過
反而還認為這是個超車的好機會加速衝速
最後的結果就是噴掉啦~~
每每看到這種左轉車要去跟直行車爭先的言論,
也說不聽,
就讓他們去吧~
反正愛被撞到就是賠直行車,加上過失傷害(致死),
對方是沒比較好過,
但搶快的代價也不小就是了!
如果搶快肇事能先判個9萬罰單之類的更好!

為什麼不要左轉的時候多注意點,
去換取直行時無須掛心左轉車的好處,
還是說換成直行車後又一定是要左轉車無條件禮讓阿XDD
都給你開就好啦!
跟理盲講理~黑人問號!?

atenza.ken wrote:
樓主發文本意就沒要...(恕刪)


我回文有提到~如果把肇事雙方通通想像成汽車(或想成機車)~你的想法會不會不一樣~

如果會~那你就是有立場上的偏袒~

如果今天樓主要是提倡的是在行駛外側的任何車輛~過路口時都該有左轉車突然出現的預期心理~

那就真的是單純討論視線死角與防衛駕駛的問題~我完全不會有意見~

可是偏偏要把"機車"、"鑽車縫"攪進這議題講~那當然會被提出來質疑~

讓人懷疑是否又是一個千錯萬錯機車的錯的樓~

再者樓主已經修改過主文~所以你才會覺得我像看到黑影就開槍~
(不過講這也沒用~沒有人有備份主文)

我平時都會開車載長輩到處遊玩~是不是兩輪魔人我自己清楚~但就我自己的經驗~

不管使用二輪、四輪~比起直線亂衝的車~我更害怕沒頭沒腦就轉彎(或匯入車道)的那些~

如果今天真如樓主所願把直行車的防衛行為列入肇責考量~

那就真的是視野不良也彎不用怕了~反正通通推給對方沒有預先防備就好~

jrfrog wrote:
我平時都會開車載長輩到處遊玩~是不是兩輪魔人我自己清楚~但就我自己的經驗~
不管使用二輪、四輪~比起直線亂衝的車~我更害怕沒頭沒腦就轉彎(或匯入車道)的那些~
如果今天真如樓主所願把直行車的防衛行為列入肇責考量~
那就真的是視野不良也彎不用怕了~反正通通推給對方沒有預先防備就好~


你的要求是,
要在彎中停車確認?
哪個國家會這麼做?(轉彎前必停倒是很多)

又是一個世界創舉!!!
停 → 走 → 停(恐怕會被前後都叭翻,且增加追撞危險) → 走

我說了,
這種問題是三方都可能有問題,
包含政府。

例如制定"路口車流壅塞"時,
不得高於旁車時速20km/h,
相對安全很多,
但制定了,大概
很難短期內達到成效。



"全路口"都設置左轉號誌,
誰叫台灣左快右慢不明確,且沒禁止慢側超越,
但這樣一搞,保證塞爆。
jrfrog wrote:
可是偏偏要把"機車"、"鑽車縫"攪進這議題講~那當然會被提出來質疑~

讓人懷疑是否又是一個千錯萬錯機車的錯的樓~

再者樓主已經修改過主文~所以你才會覺得我像看到黑影就開槍~
(不過講這也沒用~沒有人有備份主文)


別亂誣賴, 我從來沒修改過主文的文字內容= =你未免太誇張

我的意思是行使車道共享(旁邊已經有汽車, 卻硬在同車道中行駛), 就應該要有防禦性駕駛觀念, 因為轉彎車無法預期一個車道會同時有兩台車, 一台靜止, 一台40km/h高速竄出


先不論肇責什麼的
一個路口有多少車違規...




島民用路習慣有夠差
常車禍嘛!~~島不EY



briyen wrote:
本案沒有機車優先道...(恕刪)


之前有聽過一種判決,就是轉彎車認為直行車已經停止讓他轉彎了

結果也是遇到機車右方超車,判決結果就是機車的肇責比例比較高




katana057 wrote:
你的要求是,要在彎...(恕刪)


我自己實際遇到這種超壅塞路口的左轉方式~

是故意再往前開~然後調頭後再右轉~

或是做三個右轉回到想走的路線~

沒人叫你硬著頭皮在那邊癱瘓交通~

如果真的狀況不允許~

我確實主張轉彎車應該用蠕行前進~

直到看見外側直行車確實讓你了再踩油門~


SouthB_Abor wrote:
別亂誣賴, 我從來...(恕刪)


真的沒修飾用詞???或添一點括號什麼的???

車道共享的直行車跟連慣車陣的轉彎車~

在無法預先得知來車的視線死角都是一樣的~

本來就都該要有各自的防衛駕駛作為~

這點雙方應該是打平的~

所以我的觀念是~

侵入別人路線的人就應該要負起避免車禍的責任~

  • 10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0)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