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圓環內有直行車路權這回事??

Ahan571026 wrote:
那台車只是依照自己的車道行駛

車道線有中斷,而且有停止線跟紅綠燈,所以並不能說一直在自己的車道。
把大圓環想成 4個路口會比較容易理解 (每個路口兩個單行道入,兩個單行道出)
大家講得什麼路權拉,沒開進到內環再轉到外環,朋友肇事這些我都同意,沒有意見!!

但法規就是用錯圓環法條判定肇則,那這邊應該畫成直線,並在路口插牌子以及做宣導,不然對不懂地形的人,
怎麼知道這裡要走直線,聽到的景福門,凱道都是接圓環兩個字,來到這裡,地上也都畫圓線,沒任何表示,根本就是欺負不熟此地的人!!

Usuck wrote:
但法規就是用錯圓環法條判定肇則,那這邊應該畫成直線,並在路口插牌子以及做宣導,不然對不懂地形的人,
怎麼知道這裡要走直線,聽到的景福門,凱道都是接圓環兩個字,來到這裡,地上也都畫圓線,沒任何表示,根本就是欺負不熟此地的人!!orz...(恕刪)


不是欺負不熟的人,我職業駕駛每天經過好幾次,也是繞著圓環走,還乖乖盡量不去壓線,開車20幾年,還真不知道圓環內的車道線是畫好看的,畫圓的車道線,車輛直行等於一次橫跨多車道,反而這是對的,乖乖繞著圓環走的反而會是錯的

8:5 wrote:
車道線有中斷,而且有停止線跟紅綠燈,所以並不能說一直在自己的車道。
把大圓環想成 4個路口會比較容易理解 (每個路口兩個單行道入,兩個單行道出)...(恕刪)


不對喔
車道線圓的就是圓的,直的就是直的,車禍壓線差別很大的,
就算內環要出圓環也要逐步切換車道,右側外環的要禮讓牠出來,而不是直直就衝過去,那圓環裡面也畫直線就好啊,為何畫圓的來害人

Ahan571026 wrote:
不對喔車道線圓的就...(恕刪)


這就是我想提醒大家的點,但是感覺這邊在地人非常多,大家一點都不覺得有多大問題!?難怪路上三寶這麼多...
前面很多大大都貼出路線解釋了,

我就再補充一下, 再看不懂我也沒辦法了,




一開始想左轉卻走這個車道, 就錯一半先了.

外線-給慢車走, 中線-依速限行駛跟上車流, 內線-超車後回中線行駛
Ahan571026 wrote:
不對喔
車道線圓的就是圓的,直的就是直的,車禍壓線差別很大的,
就算內環要出圓環也要逐步切換車道,右側外環的要禮讓牠出來,而不是直直就衝過去,那圓環裡面也畫直線就好啊,為何畫圓的來害人


差一點就把整個行車規則就講出了.多少還是有人頭腦還很清醒


1.在還未進入圓環就跟每個駕駛人說明了.依照遵行方向行駛.沒有教你能直線行駛
換句話說..那些在畫圖.畫線怎沒看到自己在畫直線出來了
遵行方向行駛了嘛?

2.關於轉彎(圓環沒所謂的左轉彎.因為一切都得遵行方向行駛.山路遇到左彎道會說自己是左轉彎車嘛?往後的彎道都一直打方向燈?也不會麻...為何?因為是順著路前行)

3.重點也是我個人在認知上有落差.也就是"行經多車道之圓環,不讓內側車道之車輛先行"
這邊咐予的路權是爭道.並沒有套用在轉彎...

第 45 條
汽車駕駛人,爭道行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
元以下罰鍰:
一、不按遵行之方向行駛。
二、在單車道駕車與他車並行。
三、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
四、在多車道不依規定駕車。
五、插入正在連貫行駛汽車之中間。
六、駕車行駛人行道。
七、行至無號誌之圓環路口,不讓已進入圓環之車輛先行。
八、行經多車道之圓環,不讓內側車道之車輛先行。

第 49 條
汽車駕駛人迴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
以下罰鍰:
一、在設有彎道、坡路、狹路、狹橋或隧道標誌之路段迴車。
二、在設有禁止迴車標誌或劃有分向限制線、禁止超車線或禁止變換車道
線之路段迴車。
三、在禁止左轉路段迴車。
四、行經圓環路口,不繞行圓環迴車。

第 50 條
汽車駕駛人倒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
以下罰鍰:
一、在設有彎道、坡路、狹路、狹橋、隧道、圓環、單行道標誌之路段、
快車道或大眾捷運系統車輛共用通行交岔路口且為大眾捷運系統車輛
導引路線上倒車。

第 55 條
汽車駕駛人,臨時停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
下罰鍰:
一、在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臨
時停車。

最後我把關鍵的第48條全部列出:
第 48 條
汽車駕駛人轉彎或變換車道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
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一、在轉彎或變換車道前,未使用方向燈或不注意來、往行人,或轉彎前
未減速慢行。
二、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
三、行經交岔路口未達中心處,佔用來車道搶先左轉彎。
四、在多車道右轉彎,不先駛入外側車道,或多車道左轉彎,不先駛入內
側車道。
五、道路設有劃分島,劃分快、慢車道,在慢車道上左轉彎或在快車道右
轉彎。但另設有標誌、標線或號誌管制者,應依其指示行駛。
六、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先行。
七、設有左、右轉彎專用車道之交岔路口,直行車佔用最內側或最外側或
專用車道。
汽車駕駛人轉彎時,除禁止行人穿越路段外,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者,
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

很明顯在第48條並沒有說在圓環的內車道其路權是高(優)於外車道

又依第48條中1項4款中說明
四、在多車道右轉彎,不先駛入外側車道,或多車道左轉彎,不先駛入內
側車道。

制定交通規則最大宗旨就是安全

如果最內1(4線-5線道車道好了)一見到路口又亮綠燈馬上直線行駛.那內2.內3等等車道幹嘛去劃設?
大家都繞在內1.見出口就直線行駛.也都安全阿(換來就是塞車塞到爆)

圓環的設計是來疏解多路口匯集.佔著內1又直行行駛.那內2以上都封閉好了

所以我個人認為.跟樓主朋友撞到那深色車.一開始就要跟著樓主朋友的車行駛.然後右轉出圓環
1.符合遵行方向
2.未有"在多車道右轉彎,不先駛入外側車道"

樓主朋友的車是因為晚上了.車輛較少被放大檢視罷了.那遇到上.下班或者高流量車流.不都也別走外車道?
外車道只是比較遇到右轉彎車.車速普遍會慢.沒規定外車道不能繞行
錯的是那輛深色車.曲解法則是警察

個人見解


8:5 wrote:
車道線有中斷,而且...(恕刪)
yms27 wrote:
差一點就把整個行車規則就講出了.多少還是有人頭腦還很清醒...(恕刪)


進入圓環車輛要禮讓將駛出的車輛,這沒錯
複雜的是兩台車一旦都已經在圓環裡面,規則應該就不同了,變換車道車要禮讓直行車道車先行.,
所以這時遵行車道繞行圓環的車就是直行車.,反而是跨線直駛的才是違規車..

我想以前在制定法規的時候,圓環應該都是單線道,沒有現在這麼多條,現在有車禍了,這些人拿不出適當法規來用,只能用古板的內環車優先的理論
跟恐龍法官是沒兩樣的
插花一下,若有一方為重機該如何性駛?因為常看到中機在高架鑽來鑽去的。
我告訴你~在台灣~不分直行轉彎 主線道 支線道等等~誰該禮讓誰 哪方的路權大!
只要你車頭比別人更早凸出來 你比別人多堅持一秒再踩煞車 比別人快那一秒~你的路權就比對方的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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