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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車行駛高速公路四年經驗談


看到小賢子 wrote:
應該是送行政院,總...(恕刪)

總統令不是早已經出來很久了耶???
96年1月29日,經由總統令頒布立法院第6屆第4會期第16次會議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2條之修正條文~

今年都幾年了???過了幾年了????開辦了沒?試辦了沒?通通沒有!!??!

而且我內文寫得很清楚~~
我是在幹部分官員還拿民調出來塘塞?????

若國內每一條三讀立法完的法案..
官員都說民調不可行??
那還要立委幹嘛???這是我幹的重點!!!!
這些官員完全在亂搞~~~!!!!!!
難怪政府單位效率之差...永遠停在那邊繞圈圈就好了!!!
簡單回應,我沒汽車,只有單車跟180cc的機車,但我也反對機車上國道,原因沒有其他,因為台灣駕駛人太不守法、太不守規矩,要支持機車上國道,可以,只要台灣能夠連續維持一年沒有發生酒駕肇事,疲勞駕駛肇事,我舉雙手雙腳贊成機車上國道。

酒後不開車講幾年了?宣導幾年了?沒有立法嗎?沒有案例嗎?那有沒有發生?還是有嘛,喝酒犯法嗎?開車犯法嗎?兩者分開來看都沒問題啊!你有考上駕照你的車來源是正常合法取得的你就是可以開車上路阿,是問題嗎?你愛喝酒你就喝阿,你喝到吐吐完繼續喝犯法嗎?沒有啊!但是你只要喝酒+開車就是犯法的不是嗎?道理大家都知道,問題是還是有人不守法不是嗎?所以別只一昧怪政府不開放這不開放那的,重點是「人」而不是交通工具好嗎?只要大家都能守法,別說機車上國道,就算坐輪椅也能上國道啊,不是嗎?難道就只允許機車族爭取路權,就不允許輪椅族、單車族、三輪車族爭取路權嗎?
Smart

tayajason wrote:
謝謝米咖大的提醒,更讓人不贊成讓重機行駛高速公路了
還沒開放就在當三寶了,開放後不知道會是什麼樣的情形
明知違規還是騎上去,你跟我說合法時騎上去會乖乖守法
我想只有鬼才會相信


所以你同意三寶不能上國道囉~

可是瑞凡,現在國道上的三寶比重機還多啊~

因此大家禁的是三寶和不守法的,不是重機,重機只是代罪羔羊。

南邪太子-豆花 wrote:
總統令不是早已經出...(恕刪)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92 條:
車輛分類、汽車牌照申領、異動、管理規定、汽車載重噸位、座位立位之
核定、汽車檢驗項目、基準、檢驗週期規定、汽車駕駛人執照考驗、換發
、證照效期與登記規定、車輛裝載、行駛規定、汽車設備變更規定、動力
機械之範圍、駕駛資格與行駛規定、車輛行駛車道之劃分、行人通行、道
路障礙及其他有關道路交通安全等事項之規則,由交通部會同內政部定之

機車禁止行駛高速公路。但汽缸排氣量五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上大型重型機
車,得依交通部公告規定之路段及時段行駛高速公路
,其駕駛人應有得駕
駛汽缸排氣量五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上大型重型機車駕駛執照一年以上及小
型車以上之駕駛執照。
道路交通安全講習之方式、內容、時機、時數、執行單位等事項之辦法,
由交通部會同內政部定之。
本條例之罰鍰基準、舉發或輕微違規勸導、罰鍰繳納、向處罰機關陳述意
見或裁決之處理程序、分期繳納之申請條件、分期期數、不依限期繳納之
處理、分期處理規定及繳納機構等事項之處理細則,由交通部會同內政部
定之。
道路交通事故駕駛人、肇事人應處置作為、現場傷患救護、管制疏導、肇
事車輛扣留、移置與發還及調查處理之辦法,由內政部會同交通部、行政
院衛生署定之。
大型重型機車,除本條例另有規定外,比照小型汽車適用其行駛及處罰規
定;其駕駛執照考驗及行駛規定,由交通部會同內政部定之。
汽缸排氣量五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上之大型重型機車行駛高速公路,有下列
行為者,處駕駛人新臺幣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並記違規點數一點

一、行駛未經公告允許之路段。
二、未依公告允許時段規定行駛。
三、領有駕駛執照,未符合第二項規定。
四、同車道併駛、超車,或未依規定使用路肩。
五、未依規定附載人員或物品。
六、未依規定戴安全帽。
汽缸排氣量五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上大型重型機車違反前項第四款規定或汽
車行駛高速公路有前項第四款前段之行為,處駕駛人新臺幣六千元罰鍰。

法規規範的很明確,
大型重型機車可以行駛的範圍是依交通部公告範圍為限,
沒有規範一定要全部開放........


台灣人守法觀念單薄.只顧自己..
三寶雖然很可怕.但起碼是鐵碰鐵..
開放後.傷亡率很可怕的..
一堆不願意面對現實台灣人
這就是台灣現在的處境
悲哀
就繼續血流成河下去吧
+100
alantw80 wrote:
1. 重機基本上會...目前路上的狀況
來看,屎是比粥還多的(恕刪)

yaucheng11 wrote:
簡單回應,我沒汽車,只有單車跟180cc的機車,但我也反對機車上國道,原因沒有其他,因為台灣駕駛人太不守法、太不守規矩,要支持機車上國道,可以,只要台灣能夠連續維持一年沒有發生酒駕肇事,疲勞駕駛肇事,我舉雙手雙腳贊成機車上國道。
酒後不開車講幾年了?宣導幾年了?沒有立法嗎?沒有案例嗎?那有沒有發生?還是有嘛,喝酒犯法嗎?開車犯法嗎?兩者分開來看都沒問題啊!你有考上駕照你的車來源是正常合法取得的你就是可以開車上路阿,是問題嗎?你愛喝酒你就喝阿,你喝到吐吐完繼續喝犯法嗎?沒有啊!但是你只要喝酒+開車就是犯法的不是嗎?道理大家都知道,問題是還是有人不守法不是嗎?所以別只一昧怪政府不開放這不開放那的,重點是「人」而不是交通工具好嗎?只要大家都能守法,別說機車上國道,就算坐輪椅也能上國道啊,不是嗎?難道就只允許機車族爭取路權,就不允許輪椅族、單車族、三輪車族爭取路權嗎?



只要這些交通工具能達到持續行駛60公里且1小時以上皆可。

昨天花蓮四輪酒駕肇事,死的是自己人。
高速公路本人擁有四年以上的騎乘經驗, 8月8全台灣也有3百多位摩托車騎士響應測試高速公路, 3百多台上去3百多台下來, 汽機車和平相處共享交通資源!

以台灣國情考量, 開放250cc以上是完全沒有問題的!

就算再等100年反對者還是會反對, 相信這也是事實!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我沒有重機,但我真的支持開放重機上國道
只能說台灣人只想到自己,講難聽點就是奴性
甚麼都愛用限制條款,基本上就是負向思考的國家
限制東限制西的,難怪不會進步!
你不去向更進步的國家學習,人民當然素質不會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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