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新聞稿:依據內政部警政署97年至104年8月統計資料顯示,在各級道路上發生550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A1類事故,共發生62件,其中有63人死亡,11人受傷(其中1件發生於快速公路);在各級道路上發生A2類事故共1,822件,2,401人受傷(其中30件發生於快速公路,35人受傷) ;另依據國道公路警察局統計於國3甲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總件數共4件,無人死亡,4人受傷。依前述發生A1事故件數雖不多,但進一步以肇事率及死亡率與小型車比較,以領有統一牌照車輛為比較基準,小型車於各級道路A1類道路交通事故肇事率自97年至103年分別為1.25、1.17、1.06、1.04、0.97、0.93、0.86件/萬輛,呈現逐年下降趨勢;而550 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則分別為3.19、2.86、3.85、2.62、1.95、1.40、2.37件/萬輛,兩者相比以99年約3.6倍為最高(3.85:1.06),亦呈現逐年下降趨勢,至102年兩者差異僅為1.5倍(1.40:0.93)為最低,惟103年550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之肇事率略為上升,兩者差異為2.7倍(2.37:0.86),後續仍須持續觀察。
neu03 wrote:在各級道路上發生550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A1類事故,共發生62件,其中有63人死亡(恕刪) 上面這段話的意思是說,550cc以上發生了A1類事故就是會死人!!!!!!!自己掛點就算了,別害其他用路人吧,被家屬追討賠償,打官司打一輩子..........別鬧了好嗎!!!!
如果汽車上國道,四處亂鑽,在車子沒超速,因碰撞而導致死亡的話,撞到他的有責任嗎?想想還真好笑指著別人說他違法,卻不看看自己這兩天的上國道影片中有重機順著車流騎就有汽車不守安全距離逼車換車道不打方向燈(100公尺前需打燈號才能變換車道)重機保持前方安全距離,汽車硬插入總歸一句話...台灣駕駛人普遍行車觀念不佳,不守法...通通禁了吧除非大眾運輸跟貨物運輸一般汽機車全部牌照回收禁止上路.....這樣就解決酒駕、車禍、三寶
說得好像在平面撞死騎機車的不用負責一樣,在快速道路撞到騎機車的還是開車的難道就不用負責?既然都要負責,幹嘛問上國道撞死騎重機的要不要負責?四輪整天在國道酒駕、火燒車、亂超車導致飛到對向車道造成重大傷亡。你們都不覺得四輪可怕了,在擔心二輪上國道幹嘛?比起騎重機上國道,那些愛酒駕的,喔還有近視不戴眼鏡開車的,更可怕!
算了吧~每次在快速道路就天天讓我看到重機在那邊鑽....有哪個會乖乖排隊???又要路權又要圖方便....這心態重機自己捫心自問國道已經夠擠了, 還開放???到時出事再來怪東怪西???我可不想哪天不小心壓到滑倒的重機讓自己人生變黑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