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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0 交通規劃科回覆更新1F底] 請問這裡需要兩段式左轉合理嗎? 我真的辦不到!


mgal wrote:
逼逼!紅單一張!!...(恕刪)


建議你這個直接寫到蘋果真的比較快 !!!!!!!!!!!!!!

saber11 wrote:
是有幾個騎士真的因為沒待轉死了?
還是經過就要繳錢給政府 失業了還要被警察弄
一定要你切L型左轉
紅點是塔悠路往南方向
看起來是直路 卻一定要機車去右邊待轉(恕刪)


這個路口我一天要經過四五次
十多年來 見到過超過10件以上的機車車禍

會違規不只有機車 轎車,還有公車 砂石車 大貨車
這個路口請機車族還是眼睛張大 別騎太快

林森地下道左側的平面車道左轉羅斯福路,若依警察的要求,橫越地下道的快車道更危險,應該申訴會成功~~


mgal wrote:
逼逼!紅單一張!!...(恕刪)
騎黃牌左轉又突然變不危險了,神奇的分類法則...
我來提2點意見,1點支持樓主,1點反對樓主。先說反對好了。

1. 台北市的路口幾乎都要2段式左轉,一般騎車時的常識都知道,要左轉時自然都會靠近最右側車道,所以樓主要左轉,行經此路段時應該騎右側車道,以便待轉,而不是騎左側車道再來說待轉很危險。

2. 再來說說支持樓主的想法,這裡允許機車進入,卻沒有提前告知機車要2段左轉,使人誤以為是可以直接左轉車道(因為在台北市還是有少數路段,允許機車靠內側車道直接左轉),且2段式左轉告示設置於最右側,道路中間有多重阻礙,不利於左側騎士觀看。

其實不小心走進左側車道,才發現要2段式左轉的化,可以到下一個路口再待轉,再騎回來,雖然比較麻煩,但合法也安全,只是此處的2段式左轉標誌確實不利於左側車道的機車觀察,所以樓主可以把這篇拿去申訴,先不用繳罰金,如果有申訴,紅單上面的期限可以不管他,是從申訴後,他回覆回來才又重新計算繳款期限,很多警察也確實覺得反正你們都不會申訴,於是就算合法不合理,也要開你單,樓主加油!!我想知道後續
mgal wrote:
逼逼!紅單一張!!...(恕刪)

合不合理我不知道

但換個角度想
今天你開汽車想要左轉羅斯福路
結果走到平面右側的那道(畫淺藍色的方向)
請問你會怎麼開
我想你一定是只有[直開]再想辦法吧?
因為你在愛國轉林森平面時選錯道
同理
你要左轉但是騎機車所以一開始不該選擇靠右道路嗎?
壓力鍋 wrote:
讓左側平面車道的機車可以直接左轉是有什麼問題?
為了維護一個兩段式左轉的歧視政策而讓本來方便無問題的直接左轉改成禁止機車進入左側車道,這種思維真的很奇怪。


您誤會我的意思了
我並沒有要維護兩段左轉
我的意思很簡單
如果交通當局不想讓機車直接左轉
那左側平面車道就封掉禁止機車進入
如果要開放機車直接左轉
那警察就不應該這樣開單
但是愛國東這邊沒有任何禁止標示
所以我認為這一次警察開單不適當
可是樓主申訴完了問題還是沒解決
以後還是會有人中招
所以一定要有治本的措施才能避免未來繼續發生爭議
要禁止,就做好標識避免機車誤入
不禁止,就不准開單陷人於罪
至於實際會怎麼做也不是我能控制的

在愛國東路左轉時就不該進入左側的車道了,愛國東路左轉林森南路有個機車待轉區,那個待轉區正對著右側的單行車道;除非像GOOGLE街景圖上的那幾台機車,在路口徑行左轉才會進入左側車道。

在林森南路左側單行道出來的機車要直接左轉羅斯褔路時,羅斯褔路的內二車道是禁行機車,硬要從這左轉不就跟地下道上來的左轉汽車死亡交錯,不危險嗎? 還是要順著車流先轉到內側車道吃張禁行機車的罰單??
推一下樓主的理性分析,有申訴的話,記得來分享一下
基本上, 這個路是不能左轉, 地上符號有畫直行了

但是這個路口以前常走, 早就知道有問題
地下道出口左轉車輛會和這個路直行交會,
就算可以左轉, 左轉後也是機車切外側汽車切內側, 動線有問題
不管有沒有申訴成功 走左邊其實都不安全, 改走右邊待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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