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希望我繳的罰單可以填去路上的洞,增加些行車標誌....我以為中正路新泰路路口只有紅綠燈上面那隻只有在照前面,想不到後面有..... 12月份罰單兩張看到中線沒車就給他衝過去了.....我錯了收到罰單那一刻.....怎麼那麼清晰...還被張貼在家門口隔三天第二張來了...我已經兩天沒走那了...等早點起床上班再走奉勸大家年終到了,別跟自己荷包過不去希望不要再來第三張
違規被抓是天經地義,但是請把我的罰款完完全全的用在該用的地方。(有可能嗎?= =)在道路上騎、開車,不要製造陷阱給我跳,讓我有一看就懂的交通號誌、標誌以及平整的道路使用。我想我違規被抓,我會付錢付的很爽快@@"
我贊成,但是反對罰錢,應該罰社區服務或參加講習或計點,因為罰錢只會讓人覺得有錢就可以任意違規,還讓包商獲利,這是不公不義的政策,憑什麼抽收費用?器材賣斷就賣斷,大不了再加維修保養約。在道路設施未盡完善前,罰錢只是讓政商雙方大撈特撈,對於交通不會有立竿見影的成效。罰社區服務或違規記點可以讓違規人產生極大的不便,社區服務必須親自到場執行,如果讓他的生活產生不便,這樣應該可以遏阻再犯的可能。違規記點可以限制換照資格或必須支付高額罰金以換取新照。還好我守法的很,想A我的錢?免談!
大有為台北縣政府的德政參考一下囉-------------------------------台北縣e化固定攝影裝置板橋-四川路+德興路口(往土城方向)縣民大道+館前西路口(往樹林堤防方向)文化路+文聖街口(往板橋方向)三重-成功路+集成路口(中興橋下橋處)重陽路+中正北路口(往三重方向)新莊-中正路+新樹路口(往三重方向)中正路+新泰路口(往桃園方向)中和-中山路+景平路口(下橋往中和方向)中山路+中正路口(往板橋方向)永和-永和路+中興街口(下橋往永和方向)新店-安康路+安和路口(往碧潭橋方向)新烏路0.5公里處紅綠燈口(往烏來方向)土城-中央路三段+承天路口(往土城方向)金城路+立德街口(往三峽方向)八里-龍米路+龍行三街口(往八里方向)樹林-中正路+保安街口(往迴龍方向)三峽-復興路+和平街口(往三峽方向)淡水-民權路+民生路口(往淡水方向)三芝-淡金路三段33號前(台2線三芝往淡水方向)汐止-新台五線+連興路口(往五堵方向)大同路一段+中興街口(往五堵方向)深坑-台106乙1公里處紅綠燈口(往石碇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