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tar0812 wrote:紅線內屬於道路的部分一樣不可停車屬於私人土地的部分不是用交通條例,看地主決定 我想,就算依法規私人土地也是不能停,只是進入私人土地拖吊或開罰會有侵權問題,所以乾脆就不罰不過相對的在私人土地發生碰撞或事故,也很難釐清肇事責任,例如在住家自家土地兒子開車撞到媽媽的機車,恐怕難以釐清肇事責任
有駕照嗎?有沒有考過筆試?所以應該也有讀書吧轉彎處10公尺內禁止停車!Q.交岔路口10公尺未劃設紅線可否停車? 警政署答覆 (一)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條第1款規定:「道路:指公路、街道、巷衖、廣場、騎樓、走廊或其他供公眾通行之地方。」同條第9款規定:「臨時停車:指車輛因上、下人、客,裝卸物品,其引擎未熄火,停車時間未滿3分鐘,保持立即行駛之狀態。」另同條例第56條第1項第1款規定:「汽車駕駛人停車時,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另「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1條第1項第2款規定:「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內、消防栓、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不得臨時停車。」(二)有關交岔路口10公尺內不得臨時停車部分,考其立法意旨,乃係考量交岔路口多為汽、機車轉彎通行之處,若許停車,勢必影響不特定汽機車駕駛人於交岔路口轉彎通行時前懸視線死角之安全判斷,妨礙車輛之進出及轉彎,對交通之往來順暢顯有影響,足見此情形,乃法律明示禁止停車之方式,本不待主管機關劃設或設置標線、標誌,倘於交叉路口10公尺內,劃設有禁止臨時停車標線、標誌,無非加重提醒、督促駕駛人注意(臺灣高等法院96年度交抗字第751 號裁定意旨參照),如有違規停車當依上揭規定處理。
bridon wrote:家裡附近的巷口轉角...(恕刪) 應該只有白線內可以停~壓白線也會被拖吊至於紅線~除非你是執行道路工程或相關工務~並有圍施工圍籬~三角錐~指示車輛改道號誌那紅線轉角~為了其他用路人著想~不要久停~我經常遇到轉角房屋的主人把車停在門口~經過同時就是造口業跟詛咒人而已~因為那會造成進出路口時~用路人的死角大增~沒事就沒事~出事了~嘿嘿...
.展哥. wrote:我想,就算依法規私...(恕刪) 私人土地是個微妙的東西因為私人土地 所以路 "不能畫進去"想想 如果今天土地都用圍牆圍起來 裡面不就可以停車 外面路還不一樣這麼小條唯一有問題的主要是因為以前的道路規劃都很小 導致有些巷弄的路口實在是不好過所以說穿了是道路規劃的問題 加上民眾習慣性的違停 (覺得巷弄無所謂) 才造成的亂象
seaonpi wrote:應該只有白線內可以...(恕刪) 應該只有白線內可以停~壓白線也會被拖吊???應該是有白線的話就表示該區域是可以停車的即使壓線甚至整個都停在白線外也不太會被開單除非真的白目停在太靠馬路中央才會被開單或拖吊
tom7089 wrote:應該只有白線內可以停~壓白線也會被拖吊???...(恕刪) 15 公分寬的白線叫做"道路邊線",線外可停車....10公分寬的白線叫做"車道線",線外...不可停車....有紅線代表此段"道路" 不論線內 線外 皆不能停車除非劃紅線的道路"緊鄰"私人土地你車乖乖停在私人土地內就無所謂...但只要你車身那怕是超出一公分 員警就可以依法開罰例如: 若車輛停放路邊,車身有三分之一壓到紅線,是否會被拖吊開單?答:依據內政部警政署函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1項第4款規定:「在設有禁止停車標誌、標線之處所停車者。」按其意旨車輛停放在劃設有禁止停車線之路段時,其違規事實即已存在,其車身占用禁止停車標線多少長度,應無執法爭議,員警仍將依法開單拖吊移置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