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也碰過類似的事情,但是當時小弟是開車直行被一個小屁孩跨雙黃線直接側撞,當時也是礙於沒空跟對方搞哪些過失傷害的麻煩事,直接認賠。但是樓主這不同了,今天您描述的您應該是相對無責,而且您也受傷,建議也去驗傷,您可以致電給對方,您也驗完傷,互控過失,事後如果釐清對方造責,您贏面大,不需太過擔憂。
菜鳥上路 wrote:昨天晚上我載老婆買晚...(恕刪) 想告什麼都嘛可以告,起不起訴是另外一回事在檢察官納編還會再審核不過開始你們應該會去調解委員會先處理畢竟這種對法院來講都是很小的事件能夠調解的就先調解,不需要動到法院耗費時間金錢就情況他是穿越雙線道,所以他違規的情況比較嚴重然後你們狀的部位都是車頭?如果是你可以說他逆向行車至於車速過快,除非有測量的工具,不然誰能判定除非衝很快,時速100跟時速40或許有點差別40和50間能夠看得出來??所以可以的話這種違規的人不要跟他太多的禮讓叫他吐錢出來有些惡人就是先喊先贏反而造成太多的違規,危害後面的人了
菜鳥上路 wrote:昨天晚上我載老婆買...(恕刪) 如果這張圖為真,有製作筆錄,有現場圖的話。建議你快去驗傷及估價出車輛匯損估價單(記得要照相,附近可能有監視器快去調閱留存)也提告,一定是B要反找你和解,不是撞人的就錯,你雍有100%路權,重點~重點~重點~告訴乃論6個月內有效。重點~重點~重點~告訴乃論6個月內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