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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沒有因為民眾檢舉而改善 , 問題在於政府本身漠視交通安全

闖紅燈真的是最嚴重的違規,可能幾秒就殺了一個人,害一個家庭破碎...

Joshua Kuo wrote:
我好像去過一個叫「德國」的國家就是沒人在地鐵收票耶!沒有罰嗎?不對,是罰很重!

有次在公車上遇到台灣來的,問我是不是可以不用買票坐車(因為沒人管你用不用車票)。我說最好還是按規定買票吧,被抓到罰很重耶。

結果有一次坐地鐵時,讓我見識到德國人處理這類事情的方式及效率。我搭的地鐵前後車廂是不通的,車子剛關門啟動,兩個便衣從座位站起來出示證件對全車廂的人說查票。沒買票及使用車票的,一個都跑不掉。當下我想到的四個字「蓋世太保」!


台灣要是這樣
一定會被批執法過當的...
坦白講,違規檢舉這種法條根本是讓公務人員摸魚的法條,公務人員不依法執行,把問題丟給民眾互相廝殺,這真是一種很不負責任的政府;

檢舉人或許覺得自己舉者正義的大旗,但卻不知自己卻在殘害跟自己不相關的人,就像版主說的,他會檢舉變換車道不打方向燈的,我就被檢舉過,但收到發單都一個多月後的事,我開著大客車看到前面的機車相撞跌倒,急著快換到另一車道,不然要壓過去嗎?一個多月錄影早就洗掉了,要別人怎麼舉證自己因為避免危難才變換車道來不及打方向燈...

這樣的檢舉根本就是垃圾人的行為,只有結果沒有原因...我在開大客車如果真要檢舉,一天開車12小時~~我看至少沒個3~5百件跑不了,但我不會這樣做,出來社會賺錢大家都混口飯吃而已,馬路上違規不會因為這樣減少的啦~~你如果是職業駕駛就能明白,台灣人(中國人)就是這樣的習性,改不了啦~~
腳踏車的動力..永遠是來自人的肌力.腿的爆發力..跟心臟的耐力..和頭腦的反應力..車再好..沒有那些能力...一樣無能為力

jangjyyu wrote:
坦白講,違規檢舉這...(恕刪)


您真的很倒楣被檢舉了,但是您每天在路上跑,竟可以容許那些就是不打方向燈的
,我也很佩服。

一張900元的罰單就讓您那麼痛恨了,馬路上的違規怎麼可能不會減少,誰的錢
那麼多,敢一路不打方向燈。
我就被沒打方向燈突然右轉的汽車撞過 , 還到醫院

沒打方向燈 , 其實很危險

jangjyyu wrote:
坦白講,違規檢舉這...檢舉人或許覺得自己舉者正義的大旗,但卻不知自己卻在殘害跟自己不相關的人(恕刪)
馬路尖兵 wrote:
我就被沒打方向燈突...(恕刪)


很痛恨是檢舉的人自己然道都不違規嗎?刮別人鬍子前自己鬍子是不是乾淨的,只覺得檢舉人檢舉別人前只看到自己想看想處理的事,
卻不顧到交通狀況的前因後果,這種人當然是很垃圾;

道路上的狀況瞬息萬變,法條是死的,開車行為是活的,硬抓者交通法規來指責檢舉別人,這種人不是心理變態就是腦筋有問題,
真的勸這些人把花在檢舉這種事情的時間,去多陪陪家人,陪陪父母,規勸周遭朋友好好注意交通安全來的強多實際多了。

還有尖兵大,什麼叫"防衛駕駛"知道嗎?知道嗎?知道嗎?~~~~開車、騎車甚至走路,只要出行在外"行船走馬三分險",真正害到
你差點撞到的人,我相信或許你還真沒檢舉到,倒是那些沒危害到你的人或許有一些交通行為上的疏失但如果你去檢舉卻變成了被
你報復無辜的對象,何必呢?舉者正義的大旗,抓者雞毛當令箭殘害別人,不就跟希特勒及紅衛兵一樣沒有差別嗎?

出門在外,本來就是自己要對自己安全負責,個人也只認為車上的行車紀錄器或監控真的很不適宜用來做所謂檢舉證據,只適合做為事故的舉證,一個柯p要用監視器來執法就一堆人幹譙、反對說違反人權了,一般民眾用來檢舉卻是合法這不是莫名其妙,另一種違反人權的法律嗎~~~



一等良民 wrote:
交通部連固定的都處...(恕刪)
腳踏車的動力..永遠是來自人的肌力.腿的爆發力..跟心臟的耐力..和頭腦的反應力..車再好..沒有那些能力...一樣無能為力
jangjyyu wrote:
很痛恨是檢舉的人自...(恕刪)


檢舉人沒有免死金牌,彼此間也不認識,違規也會被別人檢舉,敢違規嗎?

就是因為開車行為是活的,人人恣意妄行的話,會造成瞬息萬變的狀況,
所以需要訂立交通規則來綁死、約束駕駛人的行為,交通才有秩序,有秩
序才有安全啊。

台灣每年車禍死亡2、3千人之多,試問這些人還有時間陪陪家人,陪陪父母嗎。

尖兵大的”防衛駕駛”就是防患於未然,用檢舉的手段讓違規者知所警惕。
當違規無需成本時,人民就視交通規則為無物,如一違規代價就來時,自
然就會乖乖守法開車了。

「飛來橫禍」這句成語早就印證了沒有「出門在外可以對自己安全負責」
的絕對,尤其是交通方面,你不撞人,違規者會來撞你啊。

jangjyyu wrote:
很痛恨是檢舉的人自...(恕刪)


最後,如果行車記錄器只適合做為事故的舉證就low了。

行車記錄器可以保障行車安全,保障分積極消極兩方面:
積極方面:主動檢舉行車違規,讓違規車主以後關注交通規則,
預防事故的發生。
消極方面:與違規車輛發生事故後,可還原事發經過(保全證據)
,但或許守規的一車幾口人都被撞死了。
還是一句老話,沒有違規就不用怕被檢舉。或許違規者未妨害到自己,但有可能因為駕駛習慣不好危害到別人,所以更應該送他個紅包以資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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