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5

台灣守法直行車真可憐,要擔心一堆不守法的阿達行為


eagleeagle wrote:
這種情況我根本就不...(恕刪)


這位大大應該不是高雄人喔
這種走法就是著名的高雄式左轉
只不過騎士沒注意到左右來車還沒全面停止

接著就GG了


sagrado wrote:
在台灣守法的直行車...(恕刪)


這個沒先靠到轉彎那一側再轉,直接跨轉一個車道,真夭壽,超容易發生意外。

台北市也不惶多讓,不少公車(計程車)從最內側,直接跨兩車道停靠接人,也是家常便飯。

katana057 wrote:
那是因為那個路口沒...(恕刪)

有斑馬線,除非有行人
什麼叫不良?

只要是合法就不是不良啊~

快慢的確是相對的~

但有沒有超速是絕對的~

開快車完全沒錯~只要在法定速限內!

而經過行人穿越道要放慢,就算直行撞到人也是要負責...

說到底還是因為路權觀念~

所以才說路權觀念很重要...

"行人在行人穿越道上有絕對路權!不管紅綠燈的" (但不在行人穿越道的話~嘿嘿)

"直行車跟轉彎車,直行車路權就是比較大,轉彎車要讓"

人人都有以上觀念~事情就會少很多了~

不用再為不守路權的人辯解了...

你守法別人不守法...撞下去了...沒人有好處??錯~把不守法的人撞死了對其他用路人不就是好處嗎?

少了一個炸彈在路上跑啊...

就算沒撞死讓他有個教訓以後不敢~也是功德一件啊

eagleeagle wrote:
這種情況我根本就不...(恕刪)

katana057 wrote:
你說的出這種話為什...(恕刪)


我想您誤解了,大家緊急剎車是為了不要撞上,但在加拿大通過路口減速絕對是錯誤的,上面有版友也證實了我的說法。
感謝樓主製圖分享
一堆酸民不知道為何提直行車路權就這麼激動
大概是硬切被撞過不開心吧 呵呵

現在錯的講話都比較大聲
有人出頭指正錯誤還會被罵回去咧

擎天神 wrote:
我國交通規則來自西...(恕刪)


我是在加拿大的駕訓班實路練習的時候就被教練糾正過,他的說法也是你是綠燈你為何要減速,要(在速限內)快速通過。也曾聽朋友說他朋友路口減速被考官扣分糾正。
katana057 wrote:
你說的出這種話
為什麼還會對一直加速減速有疑問呢?滾來滾去

甚至對看到斑馬線要放慢有疑問



恩,我在描述清楚一點好了,

在加拿大直行車照限速行駛,到路口是不可以隨意減速,應照正常車速通過,
遇行人穿越馬路,如果距離還遠的話(50m),當然是緩慢滑行或剎車停止,
但是有些時候車流量多,突然遇到行人要穿越(30m),中等距離,會煞的急一點。

這裡就是最特殊的情況,
因為加拿大的道路最右邊是沒有"似有似無"的機慢車道,
假設情況,你當下開在最右側車道,而你的右邊只要行人從人行道一踏上道路,
且因為與行人的距離非常短,大概只有假設5~10米情況,
我遇過三次,緊急煞停的,輪胎GG聲音非常大,
可能也是因為多數駕駛有這個概念,後方車距離有拉開而沒有追撞

他們對行人的概念是,他們並未受過道路駕駛的安全觀念,所以有較大的違規空間。
題外話,記得小時候去"美國"夏令營,當時12歲,同行的小朋友穿越機場(洛杉磯)外圍的車道,一堆汽車"緊急"剎車。
如果在台灣發生有路人"準備"要穿越馬路而緊急煞停,我想一定一票都先撞再一起

總是拿國外來比喻也不恰當,畢竟台灣違規行為還是非常的多,只希望用路人不要只想到自己。
讓交通更順暢,事故更少,讓社會更進步。
Sagrado

sagrado wrote:
恩,我在描述清楚一...(恕刪)


但這些說的都是速限內吧
csshvci wrote:
行人在行人穿越道上有絕對路權


對此我一直都有個疑問,大家一直說路口減速,到底要減到多低? 行人在斑馬線有著絕對路權是否就算開車的人速度只有5km/hr,我故意在他車頭離我五公分時從斑馬線跳出去,被撞到也可以要對方賠償?
  • 25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25)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