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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今天是你駕駛那部BMW,看見T車時是同樣距離,會不會有撞擊事件?

哪一條規定左轉彎要完全停止後才能轉??

減速開到中間看對向無接近中車輛不能轉嗎?

重點不是在有無查看對向車況嗎?

dancingra wrote:
就法論法:>>>道...(恕刪)


所以高速公路才能開那麼快,但也上限是「110」而已

高速公路不就是沒有所謂的轉彎設計嗎

最多是交流道下去跟上來的會車

而且高速公路還會要你保持安全車距


一般道路上的車輛沒理由可以開的比高速公路快

所以我就說了,在那個時間點

就算是有最大路權合法轉彎權力的值勤救護車

B車一樣照撞不誤,問題不在轉彎跟路權,而是B車過份的高速

B車根本煞不住車


跟在高速公路一樣,你開200超速

遇到定點急煞,煞不住一定追撞前車,而且還不只一台遭殃

直行車路權很大是沒錯

但不能嚴重超速
嘘は真実の影!
我想一切只能等雙方的行車紀錄檔釋出才能補助說明了,但如果我超速,突然一台車出來,我可沒自信我能過關,但我要左轉,我一定會完全停下來看很仔細跟預判對象以目測的車子來速,如果被我看到過或聽到速度很快的車,我一定讓他過,如果遠遠看台車過來或聽到聲音,這樣也無法預判的話,我建議不要在台灣開車好了,在台灣路上是要很細心的
比強 wrote:
我不會過十字路口開130KM...(恕刪)


你說的真的突破盲腸了.....

看了好幾篇,就你說的這篇跟我的想法一樣,我很討厭那種轉彎車停在檔到直行車的路上,明明就已經檔在路上了還在預測別人讓不讓他才要走的那種人(不過說真的這種人會多也不是沒原因的,就是有應注意而未注意這條,讓轉彎車有那種你應該要注意到我),如果是我不確定能直接過的話車頭絕對不會凸出去,現在三寶很多 開車滑手機的、撿東西的一大堆,不過我看不久之後應該會強力取蹄了,以前宣導騎機車要載安全帽之前,也是媒體先報一大堆沒載安全帽撞死的,要強力取蹄酒駕時也是先利用媒體先報一大堆酒駕撞死人的,最近常常看到轉彎車造成車禍的新聞,也可能是要強力取蹄的前兆(先報導多報一些才不會到時強力取蹄一大堆人說政府搶錢),交通法規很多的立意都很好,但是平常抓都被說是政府搶錢,好笑的是取蹄超速 居然還要幾百公尺前有立牌才算是有效。

釣客 wrote:
你說的真的突破盲腸...(恕刪)


建議你, 實地到該場地左轉看看, 你能看多遠? 能不能看到對方的來車? 若你看不到有車時剛轉出去, 對方以150KM 的速度過來, 你真的能過??
事情對錯, 都不是我們說了算, 還是要看最後結果
也許您親自去看一下現場, 或許你的感覺會不同

釣客 wrote:
你說的真的突破盲腸...(恕刪)

這些都是事後諸葛,
開車在路上誰會知道對向會有一顆看不到炮彈會飛過來,
只要B車秒差跟你決定左轉時維持一致,
不管你是停在路口等30、60秒甚至於等到切換紅燈再轉都躲不過...
面對壞事的態度,決定了你心情的高度; 做人的態度,決定了你名聲的高度; 做事的態度,決定了你成就的高度。
當你遇過正常時速40km/H騎車.

突然從巷子竄出的汽車.

當下無法反應不帶煞車撞上.

汽車撞到葉子板凹陷連車都沒法開.

你就能體會甚麼叫直行車路權?
超速歸超速,我有路權等於開無敵,這論點還蠻好笑的

簡單的問就好了,今天如果是鳴笛的救護車,BMW就不會撞上去?

退一步說好了TOYOTA再轉彎的時候看的到BWM正在衝過來嗎?

如果今天BMW是在合理的速度行進,TOYOTA的行為算是在逼車了!

出了車禍當然TOYOTA要負全責!

但是以160的速度前進,TOYOTA完全沒有可預見需禮讓直行車的可能好嗎?

一堆鍵盤車手都不知道腦袋在想什麼!

尤其一些人一直在在喊台灣人法治觀念薄弱,路權觀念的,真的到在如美國超速100公里,

很大的可能是抓去關! 魯莽駕駛撞死人那就以謀殺罪在辦的好嗎?

直行車路權大於轉彎車這點毫無疑問!但是在可預見的行車動線上沒有直行車時,那轉彎也是理所當然的!

我真的搞不懂有些人的想法!
stonefu wrote:
超速歸超速,我有路...(恕刪)

不就是意圖洗風向、讓市區飆車合理化....
面對壞事的態度,決定了你心情的高度; 做人的態度,決定了你名聲的高度; 做事的態度,決定了你成就的高度。
小宸宇 wrote:
BMW當時時速若打個...(恕刪)

有些人砲轉彎車不對,不代表直行車就是對的

而是砲轉彎車基本觀念不對,
看看日後會不會立法,
在無左轉號誌路口轉彎,必須先停車再開

看看最近四個案例,轉彎車沒一台做到停車再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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