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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早上遇到硬要插隊的駕駛

上班常遇到阿(一般道路)
今天遇到一台 硬要從機車道超車
若是縱容變成慣犯,就會養成習慣.

caesarchen17 wrote:
今天早上在高速公路...(恕刪)


樓主,我遇到的狀況跟你有點類似,也跟國道警察局檢舉成功,不過我發生時的車速比較快,大約在最高限速,該車從右後方未保持車距就直接要切進來,左邊有賓士無法換車道,後面有大車無法煞太急.真的要撞還是選撞他,希望正義魔人不要嫌小弟離前車間隔太遠還不讓他超,那是我的安全間距,我不介意別人超我車,但請用前方的安全距離超,而不是用這種貼車的方式逼人家讓車道出來,
我本身也是開TOYOTA,請大家不要因為對方而在神車上做文章.
以上給樓主參考看看.

危險駕駛影片
無論向左走還是向右走 最後還是要向前走.
caesarchen17 wrote:
今天早上在高速公路...(恕刪)


閃大燈閃什麼意思的????

喜歡在高速公路上散步又不讓人超車??

人家故意踩煞車逼你?

你的安全距離可以空那麼大,人家不能和前車保持安全距離嗎?

這世界就是這麼奇怪

沒事車不跟緊,人家要超車了就加速

不過偷油他的技術也有夠差

超車超這樣快不快,慢不慢的
這個事...................... 台北市上下班天天都有! 如果每一個都可以檢舉!
國庫搞不好會爆滿! 然後呢......?

有必要這樣嗎? 過兩天後車也 po 個影片!!! 說有人亂閃大燈 OOXX !!!!
被嚇到所以踩剎車........etc

世界有因為你們兩個而有什麼不同嗎?

PS: 影片很清! 不錯的 cam
開車誰對誰錯,看的是路權,雙方變換車道路權在誰呢?
個人感覺若是發生擦撞,
樓主可以主張你已經變換完成車道(外側車道),而對方是從加速道上來,路權在你,看公路警察怎麼判斷囉!(認識民意代表很重要)

不過真要灰,對方車頭還在你前面一點,很可能肇責你6他4(這時候上01取暖就對了)


ricky_yu wrote:
樓主,我遇到的狀況跟你有點類似,也跟國道警察局檢舉成功,不過我發生時的車速比較快,大約在最高限速,該車從右後方未保持車距就直接要切進來,左邊有賓士無法換車道,後面有大車無法煞太急.真的要撞還是選撞他,希望正義魔人不要嫌小弟離前車間隔太遠還不讓他超,那是我的安全間距,我不介意別人超我車,但請用前方的安全距離超,而不是用這種貼車的方式逼人家讓車道出來,
我本身也是開TOYOTA,請大家不要因為對方而在神車上做文章.
以上給樓主參考看看.

危險駕駛影片

你這個影片我倒覺得不像故意危險駕駛
因為他變換了兩個車道,應該是他在變換了第一次車道後打算變換第二次車道
但被駕駛側的A柱或B柱死角擋住了你的車,而沒看到,

且後來這台車在變換車道過程中發現還有你這台車,故趕緊退回原車道
怎麼看都不像惡意逼車.....

且法規上沒有規定不能連續變換車道,只有規定保持車距跟不能蛇行
57樓回得不錯.

要po文前先想想對方的立場

免得取不到暖.捶心肝

多讓讓.讓我們多年亂象的交通回歸30年前些

很懷念以前的"國民生活須知禮儀規範"

聽來老套.但故中多多道理.有學問.社會亂象就不會那麼多了! ! !
jengchu wrote:
你這個影片我倒覺得...(恕刪)


在高速公路開車,更要眼觀四面,我是不太相信他的A柱或B柱死角有大到看不到一台比他還要大的車,
尤其他又是從我右後方加速出現,非跟我併行,他也許不是惡意,但一定有逼的成份在,不然怎麼不是馬上切進來,而在試探我有沒有要讓他,
若不用危險駕駛來形容,就是他的超車習慣不好,喜歡用頭過身就過的方式超車,這樣跟危險駕駛沒甚麼兩樣.
如果你要閃大燈
那乾脆一開始就不要讓
讓了又閃大燈
挑釁的反而變成是你了

http://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526&p=134
參考第九條十一項
你按他喇叭表示不爽,他踩煞車回嗆叭三小,國道每天都在上演的戲碼,若不想被插就貼緊一點,讓人有機可趁就認了,大塞車也不會快多少,開車互相禮讓不要動氣可常保開車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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