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len10501 wrote:
屁孩就是屁孩.不懂裝懂幫不了你
就算對方違規停車.那也不代表你可以撞他的車幫不了你
一碼歸一碼.少在那邊牽拖幫不了你
叫警察處理.倒楣的絕對是你
對方頂多收到違規停車$900
你無照駕駛.還有你男友借車給你也要受罰
現在對方堅持請保險公司出面.然後要把車牽回原廠處理
這幾點加起來的金額隨便算都破萬
你覺得誰損失比較大?幫不了你
真是愚蠢到極點幫不了你
總之.該賠的賠一賠
其他廢話就不用再說了bye
闡述一件事情可以用正常的口吻,酸言酸語沒顯得比較有本事。
a. 違停不代表他人可以撞你,沒錯。但若有人撞上,因為是違規停車若有因果關係需負相當責任,
若違停屬實且行車方受傷則過失傷害一定成立。
b. 叫警察處理是保障雙方權利,到時雙方有任何一方無據可求理或求償才叫倒楣
c. 若因報警後違停收到罰單代表事實屬實,當a成立時就會有一定的肇事責任比例
d. 無照借車者要受罰就是無照駕駛罰單開給車輛擁有者,沒什麼其他受不受罰的事項
e. 過失傷害最低一個月刑責可易科罰金一天1000新台幣,也就是最低30000起跳
f. 不知道是誰愚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