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vin7743 wrote:
抓壞人沒半步 偷拍熊猴,新店復興路建國路口,上下班車那麼多的地方,實在沒道理在那拍。
取遞也要看時段吧!


不然您覺得什麼時間點取締交通違規比較合適呢???
而且,警察大剌剌站在安全島上取締這還能叫偷拍???莫非要裝個LED看板在身上再去取締才不叫偷拍
ccl7713 wrote:1.我贊成警察取締違規
贊成警察的
絕對是開牛頭牌的路隊長
不要跟我說什麼"不違規就不會拍"這種沒腦的話
重點是
這些法規是合理的嗎?
只會禁行機車
路邊龜車卡住了要人在後面乖乖等?
這些龜車為何不也開一張
2.我不是開牛頭牌的路隊長
3."不違規就不會拍"這不是沒腦的話,這是警察執行公權力的準則
4.法規合不合理不是警察說的算,那是立委諸公訂定的法規,如果覺得法規不合理,請連署。
以進化史來看,膝蓋是不著地的,可為何1450總是跪著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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