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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結案]檢舉到警察局打電話來關心了

提供真實姓名協助日後出庭??這根本就是在唬人!!!有影片清楚記錄那就是事證無須出庭,如果萬一真的有通知你出庭,你有權力拒絕出庭作證,另外下回再接到這種電話,最好用手機錄音交談過程,而且一定要問該警員姓名編號所屬單位來存證,以防他們往後亂扣你帽子時才可借此查證
paulchiou wrote:
看來是有背景的人找議員來壓了,絕對不可說願意秀真名。

剛好路過, 插嘴一下.

恐怕來不及了, 因為警察打電話來說不定就是要確定那電話號碼是不是真的, 既然已經確定是真的, 就可以知道本人是誰了.

adducul wrote:
我猜是有一些習慣性違...(恕刪)


小弟我也是覺得這個可能性最大....
樓主沒錯,有違規事實檢舉就對了.
給你打氣加加油!
這應該是民代施壓的情況。
台灣的悲哀就是自己違法又愛關說。

mikeqoo wrote:
切入時 與拍攝車輛約1.5個車身

一個車身算6米,1.5車身頂多9米
高速公路最低時速60,小客車需保持60/2=30米以上車距
mikeqoo wrote:
看完後 我真的不相信檢舉是沒獎金的
這樣也能檢舉 我可以花100萬裝最好的設備來拍攝
1星期可回本吧

就是沒有獎金...google一下就知道的事情
路人甲㊣ wrote:
因為警察打電話來說不定就是要確定那電話號碼是不是真的, 既然已經確定是真的, 就可以知道本人是誰了.

警察不做事,老是想玩陰的,在夜店被人打死,也是剛剛好而己
台灣人就是很怕被報復,政府對違規的公正取締又很消極
太常檢舉就被披上報復心態?何不請當初立這些法案的立委全部負責?
如果每個人做好自己的本分,不敢說永遠不違規,但被拍到了就自認倒霉,怪不得誰!
如果平常政府就嚴格取締,誰敢亂停?誰敢違規?
政治人物為選票,總是遷就人民,民眾違規還關說!什麼跟什麼!
在台灣只要有錢有勢,可說是把法律完全踐踏在腳下!
說什麼台灣多民主,多守法,只是安慰自己罷了!
台灣人真的違規成習慣,習慣成自然
我不是聖人,我也常超速
但會看路段看路況
我也會臨停違停
但我會盡全力避免影響別人

但是,那些轉角停車的
地下停車場出口停車的
並排停車的
四肢健全停殘障車位的
大家乖乖排隊你很聰明從旁邊插隊的
沒品的妨礙到我的,就別怪我會檢舉
只能說舉北宜騎5公里時速大大的駕照是雞腿換的
一般道路最低限速至少是30起跳...

當你沿路騎5km/hr的時候,別人已經可以檢舉你了
我電腦裡也是存了一狗票的汽車違規照片~(大多為紅燈佔用機車停等區)
應該有四五百張有~
都是辛辛苦苦蒐集來的捏~一路走來不容易...

但也都沒有接過類似的電話~
只有我反打回去問說為什麼幾張照片不能檢舉~
你是什麼立場檢舉?公正無私的警察?正義魔人?
大多數人都在挑警察的作為時,你憑什麼以為自己很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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