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ere wrote:
他有特別提到一點說她每年繳那多的保費給集團,現在要你們集團拿出錢來賠償我有那麼困難嗎!
現在我們金額第一次是談到大約37萬〈機車維修,工作損失,醫藥費〉未包含精神慰問〈這是對方提出要賠償〉
因為在當下我也不好意思開口說我要多少,怕對方會以為我們獅子大開口,所以12/16調解第二次時我再提出我的金額!
...(恕刪)
別不好意思,如果你這個錢是對方車主跟你講的,但是都由保險公司支付的話。
我以我鎖骨開刀為例,我去另外的西醫診所復健,目前三個月已經復健36次,手可以舉高,只是不太順。
所以鎖骨復健,要快點好的話,真的復健次數會很多。
我是建議你的任意險跟強制險分開談,
我自己是當初和解的部分,有特別註明不含強制險,
你就跟對方說,反正強制險是公辦民營,保險公司又不含盈虧,所以希望可以分開。
而且本來任意險裡面就包含精神賠償金了,你的狀況抓15~20萬都不為過。
對方說要賠償精神賠償金,是表示原本37萬裡面,
就含有產險公司任意險的精神慰問金,而對方再自己多補貼一點給你?
或者是這第二次談的是保險公司要給你的任意險中,精神撫慰金的部分?
這些你都要先釐清,尤其是那些是強制險?那些是任意險?
保險公司都很精明,都會故意綁一起談。
所以明顯的是保險公司要一次談完,這對你而言風險太大了。
真的別不好意思,身體是你自己的,影響是你一輩子,
該爭取的時候就要去爭取,其實我是比較希望你等傷勢告一個階段再來討論。
因為後續的傷勢變化,你要給他一段時間去觀察,不然突發新狀況的時候,和解書簽了你反悔也來不及。
而且通常第一次保險公司開價的金額,都還有上調的空間,真的。
保險公司的戰術跟話術很多,對方駕駛出事的時候,應該會問保險公司理賠內容,
我覺得很矛盾的是,"不太可能對方會另外要給你精神賠償金",
應該保險公司會自己衡量精神賠償金的部分,由保險公司給你。
我是很擔心,這案子是對方跟保險公司在作戲,(雖然第一次的價格不算太太太誇張),
因為對方的那段話,除非是對方不懂任意險,然後保險公司暫時不開底牌,不然真的很矛盾,
怎麼可能叫"精神賠償是對方自己要求的?"
**不過金額你自己跟家人如果覺得OK,這件事情就當過人生的關卡,也不要再去討論金額了喔。
加油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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