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囂數落逼車者有何屁用?要刑罰伺候不可易科罰金才是
台灣要有更多這種人材出來逼天天逼..才有機會立法重罰甚至刑罰伺候還給用路人安全
否則久久一件....受害者都當鱉三只能自己吞了一堆自掃門前雪的袖手旁觀在台灣看過太多太多了!
轎車駕駛馬錦明醫師:「第一個公車很快,第二個他應該等我先過去,如果他沒有逼到我的車的話,看我剛剛不會向右跨過那個線彎過去,直走我的車頭一定被撞到。」
因為逼車,兩邊駕駛都進警局,但警方看了雙方的行車紀錄器後,認為馬錦明上交流道後,理應讓直行車輛先行,認定轎車有錯在先,讓馬錦明很難接受。
轎車駕駛馬錦明醫師:「我不在乎法官判我那樣是錯,我的要求只是前面那一段,那明明是我對,一個做警察的竟然不懂。」
到底是誰不懂呀..一個醫生連直行車路權比較大都不懂..
台灣交通那有改善的一天..
標準三寶..
上次聯結車嫌人家開太慢檔快速道路..
這次公車被嫌開太快檔高速公路..
媽的..在台灣開車真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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