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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再更新進度(P.9)行車糾紛(路邊停車"上車""關"車門)~更新進度(初判表及現場圖)~

Dwing wrote:
當然可舉例,不過請問...(恕刪)


我說過,這不是“前後“車的問題,因為不在同一車道上,

V車是“旁車“不是“前車“,所以不享有比較大的優先權,

V車是“旁車“所以他有義務確保他的“上下車“,“開門“及“關門“動作不影響車道車輛的行駛,

因為他的車門占到車道空間,影響到旁邊車輛的路權,

所以我認為V車所占的責任比較多。

robin0222 wrote:
樓主單方面描述就是片面之詞
最近很紅的梁小花 一群網友聲援
最後還不是發現是"練肖威"
...(恕刪)


練肖威??你怎麼確定??

好好笑,我們又不是交通警察,也不是事故鑑定單位,既然是樓主
上來發問,我們當然是依照他的描述,根據自己知道的或經驗發
表自己的看法,或許可以給樓主一點參考,這是樓主需要的,也是
我們可以提供的,這裡是七嘴八舌區,本來就是沒多大的意義的
純聊天,樓主說的是不是實情,跟網友們怎麼認定,對兩造的事故
鑑定結果一點影響也沒有,這種事情最終要講證據的,網友的聲援
會對鑑定單位產生什麼影響??沒有吧!
如果網友這麼神還需鑑識單位幹嘛
肇責是M牌>N牌判定無誤
把握當下、愛要即時;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
V車(路邊停車格內)
事故前正在上車
後座是一對雙胞胎(有安全座椅)和媽媽
駕駛座是爸爸
後座上車後,車門已關
駕駛座上車後正要關門時發生事故
==================================
後座上車後車門已關,駕駛座上車後正要關門時
這一段話表示什麼?

1.後座上完車+前坐上車..起碼需要4-5秒以上
時速以40km來算每秒11公尺,也就是說:樓主看到前面車輛在上車時距離起碼有44-55公尺
2.這不就表示前車並未妨礙行進中的車輛,也並非是突然的開關車門

另一種情況
樓主在前車後禮讓該車先上車,等駕駛上完關車門時起步前進
不料前車關門較慢或樓主沒有掌握好距離,就這麼的撞了上去

superjay0126 wrote:
我視力不是很好倒是沒...(恕刪)


基本上兩台根本是同一台車
分那麼細有需要嗎?
果然是個爛地方

得分後衛 wrote:
你的意思是說路邊停車...(恕刪)


你哪隻眼看到我說不能開車門上下車的? 甚麼叫意外? 回去翻書研究一下~

你說的方式你要這樣做也行,但是你能確定你技術好到可以想換那哪就撞哪? 每個人吃飽沒事開車門等你來撞? 你如果要這麼無聊請自便~
robin0222 wrote:
車門開到最大 撞到的...(恕刪)


...........

看到V車駕駛站在車旁準備上車,本來就要保持好安全距離,即使前方車門開到最大也不該撞上

依照片上看到T車和V車的距離,如果前方駕駛人還站在車旁邊未上車,應該會被T車的右後視鏡打到吧

很明顯是沒有保持安全距離撞上的

那個地方路小,當T車要經過V車時如剛好對向要會車,安全考量下當然是先停下來等V車上完車把車門關好,或對方無來車保持距離繞過去

其實,我覺得這很單純只是T車駕駛沒抓好安全距離撞上去的而已(如果V車駕駛還沒上車可能就是撞到人了)
感謝各位網友不吝提出各種角度的看法
未來在雙方談和解時可讓我們做為考量的參考

本件目前還在等候警方的初步分析報告
(資料出爐及後續處裡狀況再和大家分享)

是上車還是下車?
目前只有事故後現場、照片和雙方筆錄
很有可能羅生門
所以誠摯的希望能在這裡找到行車紀錄影片還原現場真相
(有沒有哪種行車紀錄器錄影角度可以舉證自己開車門有注意到路況?請推,謝謝)

整理大家的意見,未來避免此類事故的心得如下:

1.V車的狀況,是否由駕駛人在路邊指揮讓後座安全上車後,駕駛人先站在路邊觀察路況,確認100公尺內都沒車輛在開門上車(這距離應該夠安全開關車門了吧)

2.T車的狀況,是否注意前方路旁車輛內外如疑似有人,應放慢速度前進,已經有看到對方上車正在關門,經過前可以輕鳴喇叭提示一下(還有哪些可以避免的作為,請再補充)

這樣對於道路安全是不是可以較有保障呢?

我相信不管是V車或是T車應該都不是預期這樣的狀況發生
事故發生真的很不愉快,分享給大家注意自身安全~





BambooJ wrote:
感謝各位網友不吝提出...(恕刪)


駕駛人先站在路邊觀察路況,確認100公尺內都沒車輛在開門上車(這距離應該夠安全開關車門了吧)


我會因為你這樣的說法覺得是"見笑轉生氣"了!
台灣車禍肇事責任是按照交通法規判斷,有可能法規跟行車習慣不一樣。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136 條 行人乘車時,應依下列規定:
一、購票或候車,應在適當地點或指定之區界內,按先後次序,排列等候
  ,不得爭先恐後擾亂秩序。
二、應按次序上下車,不得爭先擁擠。
三、車未停妥,不得上下車。
四、應由右側車門上下車。但在單行道准許左側停車者,應由左側車門上
  下車。
五、車輛行駛中,不得攀登跳車或攀附隨行。
六、乘車時,頭手不得伸出車外。

所以肇事地點非單行道,V車行人未從「右側」上下車,應該有肇事因素。
至於T車撞擊點如果在前面就未注意車前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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