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wing wrote:當然可舉例,不過請問...(恕刪) 我說過,這不是“前後“車的問題,因為不在同一車道上,V車是“旁車“不是“前車“,所以不享有比較大的優先權,V車是“旁車“所以他有義務確保他的“上下車“,“開門“及“關門“動作不影響車道車輛的行駛,因為他的車門占到車道空間,影響到旁邊車輛的路權,所以我認為V車所占的責任比較多。
robin0222 wrote:樓主單方面描述就是片面之詞最近很紅的梁小花 一群網友聲援最後還不是發現是"練肖威"...(恕刪) 練肖威??你怎麼確定??好好笑,我們又不是交通警察,也不是事故鑑定單位,既然是樓主上來發問,我們當然是依照他的描述,根據自己知道的或經驗發表自己的看法,或許可以給樓主一點參考,這是樓主需要的,也是我們可以提供的,這裡是七嘴八舌區,本來就是沒多大的意義的純聊天,樓主說的是不是實情,跟網友們怎麼認定,對兩造的事故鑑定結果一點影響也沒有,這種事情最終要講證據的,網友的聲援會對鑑定單位產生什麼影響??沒有吧!
V車(路邊停車格內)事故前正在上車後座是一對雙胞胎(有安全座椅)和媽媽駕駛座是爸爸後座上車後,車門已關駕駛座上車後正要關門時發生事故==================================後座上車後車門已關,駕駛座上車後正要關門時這一段話表示什麼?1.後座上完車+前坐上車..起碼需要4-5秒以上時速以40km來算每秒11公尺,也就是說:樓主看到前面車輛在上車時距離起碼有44-55公尺2.這不就表示前車並未妨礙行進中的車輛,也並非是突然的開關車門另一種情況樓主在前車後禮讓該車先上車,等駕駛上完關車門時起步前進不料前車關門較慢或樓主沒有掌握好距離,就這麼的撞了上去
得分後衛 wrote:你的意思是說路邊停車...(恕刪) 你哪隻眼看到我說不能開車門上下車的? 甚麼叫意外? 回去翻書研究一下~你說的方式你要這樣做也行,但是你能確定你技術好到可以想換那哪就撞哪? 每個人吃飽沒事開車門等你來撞? 你如果要這麼無聊請自便~
robin0222 wrote:車門開到最大 撞到的...(恕刪) ...........看到V車駕駛站在車旁準備上車,本來就要保持好安全距離,即使前方車門開到最大也不該撞上依照片上看到T車和V車的距離,如果前方駕駛人還站在車旁邊未上車,應該會被T車的右後視鏡打到吧很明顯是沒有保持安全距離撞上的那個地方路小,當T車要經過V車時如剛好對向要會車,安全考量下當然是先停下來等V車上完車把車門關好,或對方無來車保持距離繞過去其實,我覺得這很單純只是T車駕駛沒抓好安全距離撞上去的而已(如果V車駕駛還沒上車可能就是撞到人了)
感謝各位網友不吝提出各種角度的看法未來在雙方談和解時可讓我們做為考量的參考本件目前還在等候警方的初步分析報告(資料出爐及後續處裡狀況再和大家分享)是上車還是下車?目前只有事故後現場、照片和雙方筆錄很有可能羅生門所以誠摯的希望能在這裡找到行車紀錄影片還原現場真相(有沒有哪種行車紀錄器錄影角度可以舉證自己開車門有注意到路況?請推,謝謝)整理大家的意見,未來避免此類事故的心得如下:1.V車的狀況,是否由駕駛人在路邊指揮讓後座安全上車後,駕駛人先站在路邊觀察路況,確認100公尺內都沒車輛在開門上車(這距離應該夠安全開關車門了吧)2.T車的狀況,是否注意前方路旁車輛內外如疑似有人,應放慢速度前進,已經有看到對方上車正在關門,經過前可以輕鳴喇叭提示一下(還有哪些可以避免的作為,請再補充)這樣對於道路安全是不是可以較有保障呢?我相信不管是V車或是T車應該都不是預期這樣的狀況發生事故發生真的很不愉快,分享給大家注意自身安全~
台灣車禍肇事責任是按照交通法規判斷,有可能法規跟行車習慣不一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136 條 行人乘車時,應依下列規定:一、購票或候車,應在適當地點或指定之區界內,按先後次序,排列等候 ,不得爭先恐後擾亂秩序。二、應按次序上下車,不得爭先擁擠。三、車未停妥,不得上下車。四、應由右側車門上下車。但在單行道准許左側停車者,應由左側車門上 下車。五、車輛行駛中,不得攀登跳車或攀附隨行。六、乘車時,頭手不得伸出車外。所以肇事地點非單行道,V車行人未從「右側」上下車,應該有肇事因素。至於T車撞擊點如果在前面就未注意車前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