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霧 wrote:
-..-...如果他...(恕刪)
我同意你的說法,我認為喇叭不必一直壓著,按兩下示警即可,不夠在按兩下,我都是這樣輕輕按讓駕駛有聽到就好~
但是鍵盤歸鍵盤,回想起我碰到緊急狀時,那時也是有載人,碰到緊急狀況也沒想那麼多了,真怕他直接撞上來,喇叭也是壓著--->傳送門
請放寬心!您沒有做出什麼"多餘"的行為
最多就只是交通危規的問題
而對方的除了交通違規
還做了不少"多餘"的動作
尤其亮武器、惡意阻擋等等
被媒體一報、好死不死~他那些行為正巧在"非告訴乃論"的範圍
即使您不報警、媒體都報出來了~警察無法沒看到影片
必須以法追究他的法律責任
這種新聞有報的案件、處理流程會比較快
如果還沒做筆錄~警察應該有通知您去做筆錄了
接著應該不用等很久、很快就會被通知召開第一次偵察庭
既然被迫走法律流程、那就必須為自己討回公道
小弟去年被人恐嚇、正巧有報警提告上法院的經驗
給您一點建議
檢察官會要求雙方針對當天事發經過做出說明、
並且會提出一些跟當時案情有關的問題
最後會問雙方有沒有什麼要補充的
所以~建議想一下自己被問到以上三點要說什麼
把畫面cut下來印一印、做一些基本準備
另外要特別注意的是、檢方問什麼就答什麼、不要講多餘的話
如果沒請您發言、也千萬不要多嘴
另外、檢方會視狀況~按流程、應該會要求你們去隔壁棟找調解委員談和解
即使和解、對方最多也只能換回"緩起訴+罰款"
如果對方沒誠意和解、您就不用客氣了!就讓他被起訴吧~
和解條件可以向對方要求台北台中來回車馬費
這是很合理的!千萬不要不好意思~
對的事情!就請堅持做下去
加油!加油!不要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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