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oko22022 wrote:我剛好發文在你上一樓重點幫大家劃好了...(恕刪) 我看來看去也只看到公家單位標準的省麻煩模式,事實上前面的人也提過了,管理員不想讓重機停其實也是一種省麻煩的想法和做法,要不然誰會拒絕上門的生意?其實光是以生意的角度看就很清楚,何必搞得那麼複雜?自己想想今天如果有蠻多店家(停車場)拒絕做你的生意(停車)的話,是不是該想想有問題的是自己或是把名聲搞臭給自己帶賽的其他人?
aquaaqua wrote:其實光是以生意的角度看就很清楚,何必搞得那麼複雜?自己想想今天如果有蠻多店家(停車場)拒絕做你的生意(停車)的話,是不是該想想有問題的是自己或是把名聲搞臭給自己帶賽的其他人? 不過剛好跟你說的相反目前有越來越多的店家(純民營)願意做我們生意(停車)反到是公家停車場有些還是不願意(民營居多)甚至搞不清楚狀況跟我貼的那一則一年前的新聞似乎沒什麼兩樣呢我自己是還沒遇到過不讓我停的甚至路邊我也停過至於我要離開時旁邊怎麼多了這麼多台我也不太清楚就是了
討論串看到這裡,我覺得要放大視野來看當時政府開放重型機車的規定是一率等同汽車,這是當時的時空背景下臨時訂定出來的現在時間久了,一些小問題都陸續出現,比如這個停車場就是一例政府規定要停汽車位,但是民間,甚至公有私營的,很多都不給停,怕麻煩,或是怕誤解,先不管而真的照規矩停一大格停車位的,一方面騎士也花錢,另一方面佔用數倍面積資源,也是空間的浪費真正要停汽車的人找不到車位,幹譙重機"佔用"一整格 <--請注意,大多數汽車駕駛絕對會幹譙重機騎士佔用佔用佔用佔用一大格,絕對不會幹譙制訂規定的政府而重機騎士把車子停在機車格,那就是違規,更被幹譙搞得兩面不是人但這並不是騎士或汽車駕駛的錯,也不是停車場業者的錯這單純就是 "不合宜的規定"規定需要與時俱進,時代更迭,規定也要視情況修改,你看法案都一直修,以前酒駕不罰,現在絕淂不罰的規定不好,要修正,變成要罰,罰的輕重和標準,也隔一陣子就會再重新檢討制定,改變標準以因應時勢更何況是重機停車的規定,以前剛開放,政府和民眾都在學習適應,現在逐漸發現規矩不好的地方我們要做的並不是兩造硬碰,因為這一定是各執己詞,任一方都有自己的道理,無解的應該要重新檢討重機的停車規定,適時適當的修改,對騎士也好,對汽車駕駛也好,對停車場業者也好,都是有幫助的不光停車規定,塞車時可否行走路肩,這也是需要再檢討,國小的時候讀歷史都知道不能墨守成規,百年後的人再回頭來看這些事情,絕對是好像在看未開化的古人一樣,一台機車佔掉一大格停車空間,這種事情要改掉,居然有一大票人反對,你看成見的威力有多強大
雙方鬧僵於事無補,我會尊重管理員要求。本人重機較常在台北出沒,私營不提,就公有民營停車場來說,我在新北市的遭受拒絕率是超級高的,幾乎有高達80%都會拒絕......但是我在台北市的公有民營停車場的受拒絕率卻是“0”,到目前為止台北市只有私營的拒絕過,差距不小說。
再這樣吵下去也是沒完沒了。在此誠懇呼籲,請各位大型重機族向立法單位、新聞媒體投訴,要求國內各「公有公營」停車場率先設立「大型重型機車專用停車區」(無論室內或戶外),停車格比一般汽車格小且不同區塊,但比一般機車格大、適用大型重型機車,才不會被汽車族眼紅,又不必委屈自己去停小機車格,接下來再普及到「公有民營」比照辦理,最後才是所有民營業者跟進。當大型重型機車越來越多、越來越普及之後,也要建議業者適時增加大型重型機車專用區的停車數量。
chen33666 wrote:再這樣吵下去也是沒完...(恕刪) 再補充:未來若考慮開放大型重型機車上國道,建議也必須有完整配套措施再上路,配套之一即是:各高速公路休息站、停車場,均須設置大型重型機車導引指標、專用停車區,電子收費增設大型重型機車相關規定。若未來大型重型機車數量普及到一定程度(例如以人口比或一般機車比)時,更須適度修改「建築技術規則」,無論是集合住宅或辦公大樓,均須依總樓地板面積增設大型重型機車專用停車位。屆時,可能建商也會以「大型重型機車專用停車位」為售屋廣告訴求之一(尤其豪宅等級建案),現在「一屋配一機車位」已是預售屋標準配備。
chen33666 wrote:在此誠懇呼籲,請各位大型重機族向立法單位、新聞媒體投訴,要求國內各「公有公營」停車場率先設立「大型重型機車專用停車區」(無論室內或戶外) 我覺得這超難的熱門停車區域就已經一位難求了要畫專用停車位,勢必會塗掉一些汽車格平時也不見得重機專用車位就一定有利用到到不如開放一個停車格停2台重機台北市去年初已經宣布一格多停不取締,不管停幾台只要不超出格子即可有時我們出去也是不佔用太多位置,4~5台擠一格都可以停的下只是錢還是得照繳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