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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奈的車禍11月25號更新 請各位用路人小心三寶(被撞99%要賠錢)司法已死。媒體如要取材歡迎自取

各位先進如果你有實際車禍經驗你就不會亂提供意見不管對錯不是你我說的算一審二審通通來不見的討到便宜如果可以保險處理就算了不要忘了(真相不會在法庭上勝訴而是勝訴在法庭上有真象)你真的認為法官會站在對的一方嗎不要太白癡了

hn705782 wrote:
https://ww...(恕刪)


大家都停下來,騎士認為安全了才過路口的。

萬萬沒想到....第三輛車會在第一輛車沒完成左轉、第二輛車沒完成右轉的時候,出現在他的右側。
我用600D寫日記

x1231233 wrote:
各位先進如果你有實際車禍經驗你就不會亂提供意見不管對錯不是你我說的算一審二審通通來不見的討到便宜如果可以保險處理就算了不要忘了(真相不會在法庭上勝訴而是勝訴在法庭上有真象)你真的認為法官會站在對的一方嗎不要太白癡了)


完全正確

這一篇裡我沒說出我想說的,目的是不想潑冷水

我判斷出判可能:機車左轉未讓直行車先行(主),汽車過路口未注意左右來車(次)
*應注意並能注意而不注意
假使汽車無法完全無責,那麼過失傷害一定就告的成

告下去後...就算汽車實際上是被牽拖進來造成事故的,不過...一個是汽車一個是機車
一旦機車駕駛有受傷的話,這種事故場面汽車方通常比較倒楣的

檢方通常會把結果先告知汽車方,這樣賠多少那樣判多少...等
最後還是汽車賠錢了事

*假使真的想要從這件事件中完全無傷的跳出
1.你必須有很有力的證據
2.你必須熟知法條
3.你需要有訴訟攻防對應的經驗
4.你還必須有時間去跟對方玩

yanyu_911 wrote:
*假使真的想要從這件事件中完全無傷的跳出
1.你必須有很有力的證據
2.你必須熟知法條
3.你需要有訴訟攻防對應的經驗
4.你還必須有時間去跟對方玩

最重要的是遇到一個不是活在侏儸紀的肇事責任判定委員會,以及一個不是活在侏儸紀的法官
以進化史來看,膝蓋是不著地的,可為何1450總是跪著說話?
很感謝您的認同(借小孩的帳號)每次聽到掛號就心頭一震嗨真的騎車開車真的要多小心我一直這樣告訴小孩(你一定要認為他一定會靠過來惟有時時提醒自己才能避免事故發生)
我只知道 "轉彎車應禮讓直行車",光這條就讓他肇責比你還高了!

加上他在雙黃線上行駛。
你也不用擔心她會拿"應注意而未注意"條款來壓你~
記得,若他用這條壓你,請回她此條文全文該為"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
但今天你依照規定的速度. 標誌. 燈號行駛在該走的車道上。並無違規
你是 "無法" 注意到從路旁突然竄出的左轉當事人
(畢竟她還壓在雙黃線上左轉就已經超出你該注意的同行車道中了)
你也已經盡到注意的義務.
是左轉當事人的行為超出你能注意的能力
所以你"無法" 注意到他的存在!!
應注意而未住意可知怎來的嗎根據我的求證事故單並不能只寫交通事故也該寫一些理由於是就寫這一條萬年條款於是就成了定罪的依據所以當發生事故時務必跟警察說不可寫這一條而是依交通處罰條款列出就是第幾條第幾款否則拒簽
xyz010830 wrote:
你也不用擔心她會拿"應注意而未注意"條款來壓你~
)


這不是她說壓不壓就能壓的問題,而是判定人員以及法官的認知
如果初判表上有了:未注意左右來車等相關的字眼時,我看啊..汽車就無法完全免責
也就是說:過失傷害一定會成立

一旦成立..訴訟時汽車方就...會被壓著打,除非誠如上面說的:做好一切準備長期應戰

*我弟(汽車)上次的黃網線迴轉被後機車在雙黃線上撞上左後門,就是一例

機車 未注意前車動向未保持良好行車距離(主)70&
我弟 迴轉時未注意後車動向(次)30%
對方央求5萬元賠償(醫療費以及後續的美容),也只是眼角縫3針而已
一開始我弟堅決不和解,哪有被撞還要賠對方的,本想要叫對方負擔修車門的
結果 一樣 被告過失傷害,
最後 法官也照章的把結果先攤開來講,2個月易科罰金6萬元(同時有個前科),同時還必須負擔對方2萬元的醫療美容費...共8萬元
當然 最後是和解了,車自己修3萬多,保險賠3萬+自己掏腰包賠兩萬

以上是親身實例

yanyu_911 wrote:
這不是她說壓不壓就能...(恕刪)


你說的案例跟樓主發生的情況似乎不太一樣唷..
樓主發生事故的情況在於它是直行車..並不是迴轉車。光這點就差很多了!
奇怪了 現在人的理解能力只在於去挑別人話中的不一樣!你能不能舉一反三一下?

我的事例指的是:未注意這三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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