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

譴責龜速車

ahansan wrote:
所以按照你的說法
在速限110路段的最內車道(超車道),
開80警方不會開罰囉?

法條都貼好了,就標一下重點吧
ahansan wrote:
在高速公路最高速限每小時九十公里以上之路段,行駛速率低於每小
時八十公里
之較慢速小型車,或在快速公路最高速限每小時八十公里
以上之路段,行駛速率低於每小時七十公里之較慢速小型車,應行駛
於外側車道,並得暫時利用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越前車。

國三北段最高速限90,國三其他地方速限110,都是這個標準
開不到80,只能走中外側(外側行車,中間超車)
ahansan wrote:
低於速限10公里的,應依照第8條第一點行駛於外側車道。

非也,並不是110-10=100,而是有80就合乎規定了
ahansan wrote: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以該路段容
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得:可以這麼做,但不是一定要這麼做
應:一定要這麼做
漂亮

大大解讀法條 自嘆弗如 由衷佩服
應該還你清白

後半句已無疑問
前半句的解讀 存在許多空間

靜待大大提出高明的解讀

給你分的掌聲

其他 別計較

討論 乃求真象
吵架 才爭輸贏
高速公路內側為超車道,光法條文字面,就有很多解讀空間
去爬專門討論這個問題的樓,也會發現,不同權責單位(警察、監理、高公局)的解釋
並不完全一致

更不要說,在平面道路了

如果要寫一個完全沒有爭議的法條,來規範內側車道為超車道,我一定寫不出來
Justiice wrote:
後半句已無疑問
前半句的解讀 存在許多空間

我不知道前半句、後半句是指哪一段?

後半句 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已無疑問
前半句 不堵塞行車之狀況的解讀 存在許多空間

筆者再加一根 大姆指

harrison4569 wrote:
前半句 不堵塞行車之狀況的解讀 存在許多空間


這就是台灣人很奇怪的地方,各方面都可以見到,不只交通

明明就規定速限110,但是一定就會有人要問那我130怎麼開、開不到130我感覺好堵塞啊...
超車道已經蓋好幾棟樓了,還是沒辦法完美解決
wetty wrote:
如果要寫一個完全沒有爭議的法條,來規範內側車道為超車道,我一定寫不出來

我的結論就是這樣
Justiice wrote:
靜待大大提出高明的解讀

不如請大家以自己心中對高速公路內側超車道的想法
試著寫出能圓滿解決超車道問題的法條,讓各種用路人都有所適從,警察也能明確執法
簡單Google一下,發現國人對取締龜車的共識很高,它還會一直存在的原因,應該是取締技術問題,或是說警方取締重點根本不想擺在這一塊。
底下這個討論串雖然有點過時,但裡邊包含取締實例和一些觀念、數據和新聞,88層樓的鄉民意見,一致性很高(只有一、兩位有些許質疑或不同看法)
請大家參考一下。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779093&p=1

五年前,不管執法人員或一般民眾,或許還會有不少人對超車道的規定缺乏概念,
但現在都民國一百多年,應該多數人都知道相關規定,
事實上,國人對這個車道的駕駛觀念也看得出進步,只是進步的速度遠不及多數駕駛人的期待。

我個人覺得,此事應該沒什麼好爭辯了…
wetty wrote:
不如請大家以自己心中對高速公路內側超車道的想法
試著寫出能圓滿解決超車道問題的法條,讓各種用路人都有所適從,警察也能明確執法(恕刪)


真的要弄出圓滿解決超車道問題的法條,
應該請聰明的wetty大大多多費神。
回去看樓主一開始的發文,談的是高速公路嗎?
一般道路玩不起來,只好轉移戰場...
ahansan wrote:
發現國人對取締龜車的共識很高,它還會一直存在的原因,應該是取締技術問題,或是說警方取締重點根本不想擺在這一塊

雖然我懷疑那篇新聞是用來宣導政策、政績的業配文
『以二隊為例,平均每月約一百件』
算很多了,如果不用空中直昇機支援,除了要在地面上花時間跟車,還要釣魚(有違法取證的問題)

『高速公路內側車道的「龜速」取締標準是多少?答案是時速一百公里以下』
前車100不會被取締,後面想超車的有開心嗎?

如果單純談內側時速可以開多少,標準並不是100
時速100,應該說是『導致無法超車,將造成車流壅塞』使用的取締標準

再說,內側100就無敵了,根本是一篇反效果的業配文
  • 7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7)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