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可以說,我沒錯啊!有空隙又很適當的車距,
拜託~一台車開得進去後車不按喇叭,何錯之有!
人家搞不好從竹北交流道還是湖口休息區出口就這樣慢慢排了。
樓主難道不曉得嗎?第一次開車進園區嗎?
看到外線一長龍,這些人會都是要公道五光復路出口嗎?
只有樓主聰明從中線開快在快到交流道口之前插進來不用和大家傻傻的排隊
這路口我也常在走,過竹北就該切到外線,就算沒有從竹北到93k那個公道五天橋前
一定都有機會切進來,為什麼只在公道五天橋切?
這樣不是插隊是什麼?不是未依規定變換車道那是什麼?
因為車陣走走停停,又不是每台車一起步大家都跟得上
在這起步秒差產生出來的空隙你硬擠進來,別人車剛起步來不及撞上去算誰的錯!
在高速公路上開車最不喜歡這種駕駛。
我思,故我敗 XD
ysnake wrote:
一、依影片中各車道車流速度與本人切換車道的時間點,打方向燈後向外切沒造成後車踩踏剎車,也在合法之白色虛線變換,何來不依規定變換車道?...(恕刪)
那是別人留的安全距離夠才沒事,但那是別人留給自己跟前車用的,不是給你插車用的,你插了就沒安全距離了。
ysnake wrote:
二、或許有人質疑此行為違反「見縫就鑽」,但我不曉得離交流道將近1公里(導引線都還沒出現),車速60上下,還可以在什麼時候切外線才算正常?(5公里外?還是千里之外?)...(恕刪)
「見縫就鑽」是影響到別人的行車安全,跟距交流道有多遠有啥關係?亂扯一通。
ysnake wrote:
三、憑民眾行車記錄沒前因也沒後果,才10秒鐘另人摸不著頭緒的影片,時間也不曉得是不是後製或造假,單方面就可以任意檢舉為免太隨便?不經讓人臆測是否為官民勾結大賺黑心錢..(之前聽說民眾1500、警察1000、處理費500,真這麼好賺,那大家都可以用影片加特效合成,不就每個月口袋麥可麥可,可見這種紅單在處理上的瑕疵有多大!)
...(恕刪)
如果檢舉交通違規有獎金或許你的猜測只是很沒營養而已,
但可惜的是並沒有獎金,
這反而讓你的言論變成只是因為被罰不滿轉而中傷警察跟檢舉人,
非常地丟臉。
ysnake wrote:
此案已上訴,結果出爐再與各位分享;在此勸不肖的國道警察和不齒的車主,夜路走多遲早會倒楣的...(恕刪)
從法跟理來看,
你對警察跟檢舉人的批評還是留給你自己吧,
從你不把自己跟別人的行車安全當一回事的行為來看在走夜路的是你吧。
內文搜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