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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3 國道三號北上84.4K Lexus RX350 任意變換車道 逼車翻滾 肇逃


lovechichi wrote:
看不出來哪裡 "任意變換車道" 還"逼車"
感覺是 那台outlander自己被白車嚇到~~所以亂轉方向盤...

這時候不得不說~~ESP系統真的很重要



這位大大的容忍度真高,
那台RX這樣開法與超車速度,我一定認定牠是任意變換車道,

重點還肇事逃逸~~不把這人抓出來,受到應有的制裁不可~

不能讓牠逍遙法外~~~~


另外~受害者開的是ZINGER
這台車出來時,小弟有試乘過,
故意假設在高速閃避東西,晃的我都怕怕,嚇死我了,
不過看起來Lexus RX350真的切太猛了,
主要是如果不這樣亂切亂超車,也不會發生這樣的車禍,
多少有一定的責任在!

lovechichi wrote:
看不出來哪裡 "任意...(恕刪)


outlander 在哪 ?

如果這樣的行為法律認為沒撞到就不算肇事

一旦法律無法保障人民

那就請白車的駕駛自求多福

報應遲早會降臨在他或他的家人身上........

就看這報應是人還是神來執行!!

Cckao88 wrote:
2013/4/3 國...(恕刪)


那車到底會不會開

內線是超車道

為啥慢慢開不超車
把人說的那麼壞

從角度看
RX 因該 看不到 那台 藍色的車子
不是蓄意的

只是這樣的 危險駕駛
最好還是別上路
太可怕了

To Boss

車都翻到 RX 前面了
可以 倒帶 看一下

小弟好奇的是
如果大家今天是 RX 車主
會停下來看的 有幾位

小弟 停下來的 機率是 50%
不關責任 問題

翻車了 應該很需要幫忙

但如果 今天是 烏龜隊長 翻了
小弟 可能就 不管了
感謝提供影片的正義哥...新聞很快就會找到國道警察局了!!
雖說內車道為超車道,但白色LEXUS開車方式已經很明顯的危害其他駕駛人的安全(從中車道切外車道又切進兩車當中,後面有點進逼又想鑽縫往內車道)這樣的開車方式超級危險,已經不是占用內車道的問題了!

我看以後還是乖乖開中外車道...內車道一有狀況不是撞護欄就是沒法閃太危險了!

老綿羊 wrote:
把人說的那麼壞從角度...(恕刪)


應該是說沒有注意看的跡象,LEXUS也有點嚇到的樣子
但是以LEXUS這種開法,真的太危險了

害到人家,還烙跑 足夭壽
所以有些人覺得藍車反應過度? 難不成車主要下車跟Lexus車主說 "沒你的事了,是我看你車要切進來反應過度, 順走"
Cckao88 wrote:
2013/4/3 國...(恕刪)


翻車的車輛,應該是在休旅車的死角,休旅車發現內線有車之後,有打回中線

政府何時才會立法,讓在台銷售的車輛,都必須有ESP
有ESP不一定救的回來,但至少能減少打滑,失控,
這類的情況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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