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echeelin wrote:言不及義 wrote:
附上照片. 註明時間. 地點.
email 寄給市長信箱就可以了.
一定會有人處理及回覆.
匿名檢舉也會受理.
真的假的
我們這邊的市長信箱不收匿名信件...(恕刪)
這張圖應該可以回答你的問題.

除了 email . 英文名之外
其他資料(中文名. 電話. 地址.)
都沒留一樣受理.
而且
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7 條之 1 規定:
對於違反本條例之行為者,民眾得敘明違規事實或檢具違規證據資料,向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檢舉,經查證屬實者,應即舉發。
沒有清楚規定民眾的身份.
也沒說匿名檢舉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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