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消防、救護車執行公務期間鳴笛閃燈示警,各縣市都有法規明文規定 可以請教google大神
就我所知,救護車(含消防車輛)出勤時都必須開啟警示燈及鳴笛示警,當下我們只有優先權並沒有免責權,所以擔任司機的學長壓力總是特別大,怕開太急出車禍會當一輩子義消;又怕太慢會被民眾投訴搶救不力那麼慢來,扯遠了。拉回來..
基於返隊或其他不緊急時刻,大都消防車輛都會採取閃燈不鳴笛,不是我們要民眾禮讓,而是希望民眾可以特別注意,由於消防車體較大,我們比誰都害怕發生碰撞,閃燈示警不只保護民眾更是保護我們自己。加上誰都不知道任務什麼時候會來,常常返隊時指揮中心就又中途派遣新任務,閃燈不只可以讓其他車輛即時反應,也讓我們有更多時間準備迎接下一個未知的救護現場及災難。
民營救護車我就不了解了。
以上 謝謝大家的體諒跟禮讓
一等良民 wrote:
昨天又看到救護車和民...(恕刪)
你多慮了,你以為救護車駕駛吃素?
其實他寧可慢慢跟在你後面錄影檢舉讓你吊扣牌照,也不會為了早點到醫院而自己繞開超越,畢竟換車道會讓病患會頭暈
他OK 你不讓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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