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楊^ wrote:一時.內線被拍到94-98就開單真是很......開單內容竟是未保持時速未保持105 km真是搶很大...難道當時.時速不到100嗎.....無言啦...只有請大家自行注意啦 恕不刪.警察開得好阿!這種單子多開幾才是.
linpredator wrote:...(恕刪) 這棟樓真熱鬧,進來坐坐。話說,之前我也成功檢舉過「佔用超車道,不禮讓救護車」的快車。「快車」:國道一號,我中線開110,它持續行駛超車道,救護車在後面還不讓,擋了20秒(一時而已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