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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庫進帳) 請問 : 這樣發信到國道警察局局長信箱檢舉, 有用嗎 ?

10/27星期六 在國一319KM 永康交流道前塞車 有很多車不耐久候 投機取巧 行駛路肩
目前都已經一一去函檢舉了
透過行車記錄器再截取畫面~每輛車都付上一影片一照片(日期時間都有)
11/2承辦員警通知~15輛車影像都相當清楚~將全部開單告發


(把乖乖排隊的駕駛人都當作空氣嗎....)

TH-998x: RV-20121028020537
Z9-576x: RV-20121029112937
W2-181x: RV-20121029112405
UP-290x: RV-20121029113435
UM-012x: RV-20121029114047
TN-148x: RV-20121029114620
SZ-859x: RV-20121029115334
PI-794x: RV-20121029115959
9411-Sx: RV-20121029120650
7100-Ax: RV-20121029121140
4288-Sx: RV-20121029121750
3550-Px: RV-20121029123640
2500-Ex: RV-20121029130738
1816-Tx: RV-20121029132039
7U-958x: RV-20121029132842

現在行車記錄器這麼普及~~~這些走路肩的人既然都不怕了~~~也用不著客氣 用力檢舉了!!!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1項第9款」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表」,
行駛高快速公路違規行駛路肩,
小型車部分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4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大型車部分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6,000元罰鍰。

全部15輛車 * 4000 = 60000 起碼進帳六萬
我猜警察可能會問你跟上車流很難嗎?
請不要再撿舉增加警務人員的負擔
爵士魂

JizzBoy wrote:
我猜警察可能會問你跟上車流很難嗎?
請不要再舉增加警務人員的負擔
...(恕刪)

增加司法人員負擔的是你
詳見倒數第二篇引言
JizzBoy wrote:
我開車二十一年到現在只讓過一次
那次剛好就被拍照
到處求助都沒人幫我
所以我現在都不讓了
要是車上的人要向閰王告狀
記得害您的是監理所不是我
請告監理所不要告我
...(恕刪)

JizzBoy wrote:
絕對正義+1
我真的想不透你們這些愛檢舉的人小小的腦袋瓜裡到底是在想什麼
我只想問你們
到底是有撞到嗎
沒有撞到為何要檢舉
將心比心好嗎
...(恕刪)

今天在高速公路拍到貨車上物品未綁~掉落
JizzBoy wrote:
講難聽一點
就算上法院被打到的車也沒什麼勝算
交通規則裡有個無敵規則
就是後車撞前車後車無條件輸
就算是前車故意玩後車緊急剎車或是沒有剎車燈也一樣
因為誰叫後車不保持安全距離
上次我車上東西掉出來賠了錢
我國中的姪子說我其實不用賠
因為我車上東西就算掉出來
東西相對我的速度是往後沒錯
可是相對地面的速度仍然是往前
情形就和前車緊急剎車一模一樣
東西可以看做是車身的一部份
只是車身拉長了一點
後車撞到就是後車不保持安全距離
我還可以要他賠我被撞壞的東西
...(恕刪)

JizzBoy wrote:
請將心比心
如果你在路上違規
有人照下來檢舉
你會怎麼想
希望你這輩子都不會違規
而且又沒有打中你
得撓人處且撓人...(恕刪)

JizzBoy wrote:
你來考考看吧
你會開嗎?
很多考不上職業聯結車駕照的
就只能開小車酸重車

JizzBoy wrote:
博士滿街走碩士多如狗
我只是不想念書而已
職業聯結車駕照可是國家認證的證照
比碩博士難多了

不要惹我笑了
就算是博士也打不過重車
也要會防御駕駛
你用奇摩搜尋拒馬博士看看
...(恕刪)

JizzBoy wrote:
我朋友是開店的
有人停在他門口
他都一率打破前擋玻璃
久了愈來愈少人來停
不過有一個亂停車的人很惡質
車被砸不自己認錯
反而還跑來我朋友店裡縱火
我覺的台灣的教育真的出現很大的問題...(恕刪)

JizzBoy wrote:
說這種話的人
摸摸你自己的良心
難道你都沒有違規過嗎?
大車慣性大
本來就需要路上駕駛人的禮讓
只能怪政府對我們太不公平!!!!
...(恕刪)

JizzBoy wrote:
我是開大車的
每次看到這種龜瓟小車
都恨不得直接撞下去
但是我不是每天心情都這麼不好
所以故意在他們後面十公分左右跟車嚇嚇他們
他們就會很認份得加速或是閃進內側車道了
哈哈哈

JizzBoy wrote:
防御駕駛不會嗎????
人家方向燈打那麼久了
讓汽車先過不行嗎????
還騎在路中間咧
路權不必堅持
安全才是回家的路
我每次方向燈打很久都沒人肯讓
要不是我是吃人頭路的
早就心一橫轉過去撞死幾個了
...(恕刪)

JizzBoy wrote:
沒信心打贏官司的才會用過失傷害嚇人
我被判刑過四次
還不是活得好好的

我都會跟對方說
你讓我被判刑我就一塊錢也不會賠給你
不用怕給他告
我最討厭這種不讓轉彎車的直行車...(恕刪)

JizzBoy wrote:
一開始和大型車輛保持安全距離不就好了
不愛惜自己的生命與財產有這種結果是要怪誰

而且他不見得是照事逃逸
小車是在大車的死角被碰到
撞到在躲在死角的東西不必負責
搞不好大車司機根本就沒注意到
沒有發現就不算照事逃逸...(恕刪)


JizzBoy wrote:
我猜警察可能會問你跟上車流很難嗎?
請不要再撿舉增加警務人員的負擔


你不只增加警務人員的負擔,還增加其他用路人的危險和大車駕駛的臉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2974875&p=1#38894640
幫你開了一個粉絲樓了,不用謝
去看看有多少人欣賞你的開車方式

RealMode wrote:
10/27星期六 在...(恕刪)


GOOD !!
非私密事件,請勿以pm連絡.有問題歡迎在公開園地聊天.
可是我上次檢舉一台不當變化車道,看起來有成功耶......




有關您檢舉0985-www 號車於101年6月30日10時8分,行經國道3號公路南向93公里路段未
依規定變換車道1案,查復如下:
一、 本案依據國道公路警察局101年7月27日國道警交字第10100761ww 號影件轉 台
端電子郵件辦理。
二、 本案經查看所提供之錄影資料,已責成所屬竹林分隊於101年8月4日依據道路
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1項第4款製單於公警局交字第Z608771ww 號單在案。
三、 謝謝來信關心警政交通。
四、 副本抄陳國道公路警察局。
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第六警察隊 敬復



今天終於有了一點回應, 國道警察來電, 說若以圖片檢舉他較難舉發,

請我將影片檔寄給他, 給我了他的 email, 還問我說甚麼時候影片檔可以給他.

把影片整理一下, 寄出去後再等消息!


文斌 wrote:
可是我上次檢舉一台不...(恕刪)

可能承辦員警認定右前方有台大卡車所以這樣超車有危險的關係吧
一般的話很難開單的
國道公路警察局分隊員警的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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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是國道公路警察局第X警察隊XX分隊受理交通違規檢舉承辦員警 X先生,這是本分隊之公務信箱,煩請將違規檢舉檔案影片檔上傳至本信箱,職等會依法處理,謝謝你的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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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奇一 wrote:
看照片只能看出他有踩...(恕刪)



影片連結請參考, 但是上傳後有點延遲 :
http://www.youtube.com/watch?v=dJv0cR8QTKI&list=HL1351918098&feature=mh_lol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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